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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人民日报介绍《李鹏论宏观经济》 称记录改革历程(4)

2012年07月11日 08:56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十二、建立“米袋子”“菜篮子”省市长负责制

  李鹏同志指出,经济工作仍然要抓好吃饭和建设两件大事,并且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吃饭问题也就是要关心和改善人民生活,这是各级政府必须抓好的大事。在目前我国城市大多数人民群众收入水平较低,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品支出比较高的情况下,粮油肉菜等主要食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水平。解决好“菜篮子”和粮棉油的生产供应问题事关重大,切不可掉以轻心。

  1988年5月11日,他在西安召开了全国十城市蔬菜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1990年7月9日,他在全国大城市副食品工作会议上讲话;1994年1月27日,召开了全国“菜篮子”和粮油工作会议。

  1994年3月23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李鹏同志明确提出,今后各省区市的粮油供应,要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负责制,由各省区市自求平衡;各大中城市的副食品供应,要实行市长负责制,列入市长岗位目标责任制,每年都要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市人代会和全市人民报告,接受群众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核定各省区市粮食产量、调入调出量和进出口量的指标,实行指标管理责任制。

  十三、从整体上搞好国有企业,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李鹏同志认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处理好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国家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企业则应该把重点放在增强自身活力上。搞活企业的根本出路是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管理、依靠技术进步。

  李鹏同志指出,搞好企业,要有一个好的机制,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科学的管理,依靠科技进步,要遵守市场规律,产品要符合市场需求。关键是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建设得好不好的关键是在思想上能否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

  李鹏同志强调,发展企业集团,可以加快企业改组,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有利于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

  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面向市场。他提出,必须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放手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李鹏同志认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和挑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显得更为迫切。

  搞好企业,既要简政放权,又要加强监督。对企业的监督,不仅是资产的监督,还要有对企业领导人的监督。他特别指出:“企业有自己的想法,希望政府什么也不管它,那不行。现在发生的那么多案件证明,有的企业领导人腐化起来比政府工作人员还厉害得多。他们手中既有权,也有钱,必须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李鹏同志认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主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既要发挥厂长和经理的积极性,也要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广大职工是改革的动力,凡关系到改革的大事必须充分和职工商量,走群众路线,得到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十四、改革财税体制,提高“两个比重”,努力做到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李鹏同志指出,财税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至关重要。财税改革的核心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市场发育和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改进和加强宏观调控。

  早在1988年,李鹏同志就提出要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他指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统一的政策要有经济实力作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统一就是空话。要使我们的国家统一富强,中央政府没有权威不行。但国家如果没有相当集中的经济实力作基础,就没有这个权威。因此,从长远看,必须加大中央财政占整个财政的比重。”

  李鹏同志强调要树立预算观念,他说:“从中央到地方都要树立预算观念,不能使各级预算成为橡皮筋预算。今后,谁也不能在预算定了之后,想加钱就加钱,想开支就开支。有什么问题,定预算之前都要考虑好,把它纳入预算,预算经过立法机关批准,都要按预算办事,不能在执行中再随便增加新的项目,出台新的措施。”

  李鹏同志同时还要求:“各级首长不要个人批条子。要告诉大家,今后都按预算办事,有什么问题记下来,纳入预算,该办的就办。现在是腿勤的、嘴快的、手长的人占便宜,老实人吃亏。我们中央的各个部,包括国家计委、财政部,都不要留自己的小钱,因为你有这个小钱,人家就找你。部门首长和地方首长都要改变自己乱批条子的作风,实行严格的纪律。”

  李鹏同志十分支持分税制改革,他在1990年8月24日的总理办公会议上说:“我同意搞分税制,搞了分税制,中央才能够适当集中财力。现在实行的这种包干制,收入增长的部分,中央拿到的很少,这样,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就会逐年下降。其结果,从当前来看,国家不能集中力量干一些大事情;从长远看,会影响上层建筑,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要为下一届政府,为下下届政府,为我国二十一世纪建立一个良好的、合理的制度。”

  同时,他主张实行分税制要有一个过程,他说:“实行分税制要不要有一个过程?我主张有一个过程,因为这件事牵涉面太大,没有一个过程,会影响生产,影响经济的稳定。在这上面,平缓过渡可能比较好,只是时间稍长一些。我们三十个省、区、市,各省、区、市的情况不同,方针定下来后,允许各地想一想,有的一时不愿实行分税制的,可以暂缓执行,但向中央要多交一点,多作一些贡献嘛!但是,过一段时间,一定要把这种制度建立起来。”

  十五、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证券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李鹏同志强调,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通过利率等杠杆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资金流向、控制通货膨胀,国家要分地区、分季节地进行总量调控,要把好货币发行和信贷规模这两道闸门,努力做到信贷收支的基本平衡。

  他还指出,商业银行是企业,应该按政企分开的原则,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即使是地方性银行,地方政府也不能干预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能强迫银行贷款。地方性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必须接受中央银行的调控和监管,严格按照有关金融法规行事。

  李鹏同志强调指出,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要十分慎重,要警惕和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对于世界经济波动的冲击要有防范措施。他说:“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能太快,我们有几道防线,不能轻易放弃,像金融市场的开放,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都是必须十分慎重的。当然,中国的经济进一步强大了,金融的力量更强大了,管理手段跟上了,人才培养出来了,金融对外开放还是要扩大的,人民币最终还是要完全自由兑换的。”

  他还要求:“各级银行要下大力气提高自己队伍的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要提倡廉洁奉公。中央对地方官员要求‘守土有责’,对银行也要求‘守金有责’。守金并不是把钱放在保险柜里存起来,应该用,而且要用好,支持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总之,银行要加强内部纪律,作案人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各行领导对自己的队伍出的问题,也要承担责任。我们银行在全国要树立好的形象,不能说楼盖得越高,房子盖得越漂亮,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感就一定高,形象就一定好。相反,在银行界也要发扬勤俭创业、艰苦奋斗的传统。银行要以廉洁的、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出现在全国人民面前。”

  李鹏同志十分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1992年1月14日,他指出,我国要逐步发展证券市场,无论是发国债、企业债券还是股票,都是集资的形式。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下决心办好证券市场试点。

  同时,他还提醒要避免大的投机性,他说:“社会主义企业不能搞投机。股票正常转让时赚一点钱是允许的。股价在一定幅度内有涨有落是正常的,不然就失去了股票的意义。但如果搞成一个行业,有一批人专门靠炒股票,形成一个富裕的阶层,就会带来新的社会分配不公,人民群众是不能接受的。”

  李鹏同志强调,必须用法律规范证券市场,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间,他亲自就证券法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制定证券法要认真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经验,汲取1997年从东南亚开始、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的教训,使证券法更加有针对性,更加切实可行。

  李鹏同志指出,证券市场是一个高风险市场。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机制,以防范风险。要加强证券市场的风险教育,提醒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和审批机关要各负其责,依法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及时化解人为炒作等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重视和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推进全国人大的经济立法和监督工作

  李鹏同志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提出要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他指出,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以法律为规范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完备的法治。

  李鹏同志不仅重视立法工作,还十分重视法律的实施工作。他说:“法律制定后,还要求切实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对市场经济法律实施的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处理经济事务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李鹏同志强调要加强和规范对中央预算的审查监督,要使人大对预算的审查逐步由程序性转变为实质性。他指出:预算监督是一件大事情,预算的审查监督,不仅是全国人大的、也是各地方人大的职责,各级人大都要加强和改善这方面的工作。对于如何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他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细化预算和编制部门预算,提前编制预算,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的监督。

  李鹏同志还积极推动全国人大开展经济监督工作。他指出,人大要不断改进经济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水平。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会,就是对经济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的一项重要活动。

  《李鹏论宏观经济》篇幅较大,为方便读者查阅,经李鹏同志审定,在正文后提供了分类索引,将书中的文稿按主题分为十三大类,每一类篇目按发表日期排序。读者可以按主题和发表时间查找有关文稿,再根据所附页码查到正文。书中的文稿,大部分在李鹏同志的《市场与调控·李鹏经济日记》、《电力要先行·李鹏电力日记》、《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和平 发展 合作·李鹏外事日记》等日记体著作中有所提及。为方便读者延伸阅读,分类索引中还标注了文稿所对应的李鹏同志日记体著作的页码。

  《李鹏论宏观经济》一书的出版发行,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伟大征程,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姚振炎)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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