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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环保自测或被禁”引热议 环保部回应

2012年07月16日 15:4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在空气PM2.5受到空前关注的今天,不少民间人士开始用手中的工具自测环境信息。近日一则“民间环保自测或被禁”的消息引发各界议论,消息依据的是2009年国家环保部制定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不过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环保部了解到,该征求意见稿仍在修订中,尚未发布,发布实施尚无时间表。

  记者找到了这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八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环境信息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当与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商一致。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

  去年年底,包括北京在内的华北地区遭遇大范围雾霾,一些机构公布PM2.5监测数据引发公众对于环境质量的关注,目前有些民间人士也开始利用手中的工具自测环境质量信息。而一旦条例以该版本出台,民间环保自测的行为就将被禁止。

  今天上午,记者向该征求意见稿的联系单位——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司求证。司长罗毅表示,征求意见稿实施尚未有时间表,“这得由国家统一布置(来实施)。”而据监测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现在这份征求意见稿经过征求相关部委单位的意见,已经递交给了国务院法制办,正在修订中,据她所知,目前修订的版本内容相比征求意见稿出入还挺大,对于具体有差别的内容,她没有透露。

  对于民间自测环境质量信息,不少人认为这有助促进政府环保工作,不过也有环保专家对记者表示,要谨慎对待民间的环境监测结果,毕竟他们的仪器价格都相对便宜,质量、性能、精确度都有局限性。 (张航)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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