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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出台意见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全文)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7月26日 09: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同意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并于26日全文公布。《意见》称,在实践中,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仍存在政策措施不统一、补偿标准不明晰、保护措施操作性不强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意见》提出“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等五项政策措施,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

  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

  民政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卫生部

  国家对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依法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为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陆续出台法规政策,同时利用优待抚恤政策和社会救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但在实践中,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仍存在政策措施不统一、补偿标准不明晰、保护措施操作性不强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实际困难,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对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困难、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立足于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合法权益,从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切实保障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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