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解除黄河1、2号洪峰出陕应急响应
陕西防总:黄河1、2号洪峰出陕应急响应解除 仍需做好强降雨防范
随着今年黄河1、2号洪峰相继通过陕西,陕西省防总29日解除了榆林、延安市黄河干流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同时,为应对陕西省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过程,陕西省防总发出紧急明传电报,要求陕西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据介绍,27日以来的黄河2号洪峰29日零时30分以5740立方米每秒的超警戒洪峰流量(警戒流量5000立方米每秒)顺利通过龙门,29日18时18分,洪水以4140立方米每秒左右的洪峰流量通过潼关,已出陕西。29日8时,省防总按照《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解除了榆林、延安市黄河干流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21时解除了渭南市黄河干流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另据国家防总紧急通知和陕西省气象台29日16时天气预报,29日至31日,陕西将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其中陕北北部、关中北部、陕南西部部分地区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紧急明传电报中强调,各级防汛部门务必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分析,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重点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防御,黄河干支流及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和中小水库、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
尤其是榆林市要针对连续遭受暴雨洪涝灾害后,再次强降雨更易致灾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地势低洼的城镇、村庄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黄土崩塌区、煤矿塌陷区等重点区域的预警工作,坚决撤离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及河道内滞留、施工、旅游等人员,对撤离区域严格实行警戒管理,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必须及时上报。(记者 段博 刘彤)
专题:2012年抗洪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