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红十字会强化的是公开而非“官化”
特殊地位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特权,地位强还是弱不是看它的权大了还是小了,而要看其治理水平高了还是低了、美誉度高了还是低了、受到社会尊重的程度高了还是低了,这是想要“强大”唯一正确的通天大道,其他的私心杂念都注定成为“死胡同”
“郭美美”事件事发一年有余,而红十字系统的改革工作仍在进行。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红十字会的角色定位、内部治理、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和规范。《意见》要求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委托红十字会承担与人道救助有关的工作,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7月31日财新网)。
在此之前,基于“郭美美”、“卢美美”等事件的连续冲击,红十字会的威信一落千丈,很多学者呼吁对红十字会彻底“去官化”,成为独立的民间机构。现在看来,改革并未选择这个方向,而是选择了“政府支持下做好做强”的路径。有媒体解读认为,就此番《意见》来看,红十字会的“特殊”地位还将有所强化,而不会是“彻底去官化”。
那么,“强化特殊地位”到底该如何理解?笔者以为,红十字会万万不可会错了意,歪曲理解了国务院的意图,以为自己这回官化地位得到了巩固,背靠政府好乘凉,处处以慈善事业的“老大”来特殊行事,于是对于民间的非议与质疑,可以更加不管不顾、置若罔闻,对于管理民主化、制度化的努力,产生更多的懈怠情绪。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红十字会的特殊社会地位,不是来自其与权力的远近亲疏,而是来自其能否通过规范、透明的管理,最大程度释放“善”的魅力,最大程度得到民众的良好口碑。换句话说,红十字会的地位强不强,不是它的主观愿望所能决定的,而是一种客观结果的呈现:其所作所为,越能顺应政府与民众的期望,其社会地位就会越强,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即便政策不支持,民意也会支持;越是一意孤行、我行我素、背离社会对其期许,它的社会地位就会越来越弱,即便真的有什么政策性的尚方宝剑,也无法改变其遭到唾弃的结局。
整体而言,中国的慈善事业才刚刚起步,作为有政府支持、有各种便利资源的红十字会,担负着带好路的“老大哥职责”,绝对不能扮演带上歪路的傲慢“老大”角色。政府之所以专门下文件,明晰定位,指导内部治理结构,就是要迫使其优化治理,起到社会慈善事业的龙头引导作用。比起“加大经费投入”的所谓“强化地位”表述,更要看到《意见》在公开化管理、透明化治理、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指导阐释。《意见》强调了公开透明是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可循,背离规律的“地位”是不可想象的,慈善事业也不例外。符合民主化、规范化、慈善特性的一些规律贯彻好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地位自然就会凸显出来,自然会赢得社会的尊重;如果漠视这些规律的普遍适用价值,放着正确的路径不去走,光想着靠政府撑腰获得地位,即便有一天真的成了百分之百官办的红十字会,恐怕也改变不了其没有社会地位的尴尬。
特殊地位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特权,地位强还是弱不是看它的权大了还是小了,而要看其治理水平高了还是低了、美誉度高了还是低了、受到社会尊重的程度高了还是低了,这是想要“强大”唯一正确的通天大道,其他的私心杂念都注定成为“死胡同”。 普沙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