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以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发展简述(2)
首次明确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
我国无党派人士是20世纪初伴随政党产生而出现的,在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关于无党派人士的称谓、范围、地位、作用等,没有比较完整的、规范统一的界定。着眼于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重要作用,立足于无党派人士发展状况,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科学界定了无党派人士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无党派人士是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必然要求。将无党派人士纳入我国政党制度中,充分肯定其地位、职能和作用,丰富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理论的内涵,为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
明确了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
我们党与其他政治力量之间的合作和协商,存在和体现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已成为卓有成效的政治实践。为切实推进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基本方式、内容、程序和形式,其中重要原则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基本方式有两种,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在政治协商中体现的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对世界民主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理论贡献和突破,拓展了民主的广度和深度,培育了国家与社会之间合作型政治关系,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提供了有益指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方面迈出新步伐。
提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
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逐步形成和发展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党关系。实践证明,保持这种关系的稳定、和谐与有序,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以维持和巩固的基础。在2006年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五大关系,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我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团结和谐。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五大关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是对我国政党关系的理论总结和高度概括,进一步丰富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理论的内涵,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继续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
提出“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
在2011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9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是我们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有力保证。”“同心”思想是对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理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理论的最新发展,深刻揭示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本质内核,集中体现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优势,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风雨同舟历史经验的总结升华,也是着眼未来发展的更高追求,为不断增强多党合作事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提供了理论指导。(中央统战部一局 陈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