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户籍居民赴台个人游 9月1日后外地人可申请
2012年08月28日 11:1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28日迎来了第一批申请赴台个人游的深圳市民。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公安局从28日开始受理户籍居民赴台个人游申请,申请人可持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及经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回执在深圳各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交申请。深圳市公安局将为申请人签发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收费标准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G”签注20元/次。申请人在申请时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办理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申请。取得赴台个人游签注的市民,应通过有资质的旅行社代为申请入台,获得许可后方可赴台旅游。
9月1日非深圳户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启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居民也可在深圳申请赴台个人游。(记者 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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