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一套房子”的财产公开是“半成品”
日前,江苏徐州贾汪区的600名科级干部在网上公布个人资产,并作出廉政承诺,以配合上级需要。在随机查看的100名干部个人公开信息中,有96人的申报内容如出一辙——有住房1套;除工资外,无其他非正当收入。
江苏徐州贾汪区日前全部公示公开所属600名科级干部财产情况,有着巨大的正面价值。一者,公开的幅度前所未有,从过去的“自报家门”式的“内部公开”相比,这一完全向外部公众和网民披露出来的干部财产信息,公开方式上无疑走的更远;二者,公开范围已触及配偶子女上学、从业情况,这是国内首次,也是全国范围内“最全面”的干部财产情况公开,示范意义自不待言。然而,除了公开形式上的值得肯定之外,其公示公开的“内容”和“质量”却有诸多值得商榷的瑕疵。
当地科级干部财产公开,带有一定的不彻底性。在披露的600名科级干部财产情况中,多未涉及“价值较大的不动产”,在600名科级干部中竟然无一例有车,这一“项目”显然被公示公开内容“忽略”掉了;公示范围未涉及配偶财产,仅涉及配偶从业情况。我国澳门在2011年通过的的《财产申报》法案修订草案中,明确规定了政治职位据位人、公务员、行政工作人员、议员以及上述所有人士配偶均适用财产申报。换言之,澳门所有涉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均须申报财产及利益,澳门申报的内容亦涵盖收入至不动产所有款项。这在世界上是并不多见的,也是“最彻底的一种”。当地的科级干部公示公开财产项目,明显涵盖范围不足。
从公示公开的“内容”及此举措的“质量”上分析,也多有被人诟病之处。在记者随机查看的100名干部个人公开信息中,有96人的申报内容如出一辙——有住房1套;除工资外,无其他非正当收入。全部600名科级干部中,“自我申报”有二套以上房产的比例太低,这严重违背常理。一方面有“自我申报”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却曝露出此次财产申报事项的“配套性制度”严重不足。
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超乎想象,有人或认为当地能“公开到这一步”已经算是不错的进步了。然而,如果一分为二的看待这一“不彻底的公开方式”,会得出一个相左的结论。反正可以“自我申报”,又没有后续的“查处察实”,原本属于公众监督利器的财产申报机制也会流于形式;其二,不成熟可以“放一放”,可以成熟一部分公示一部分,公众期待的官员财产公开一定不是江苏徐州贾汪区这样的“半遮半掩”式的公开,而是“做的就好”,不是“糊弄”一下子的“公开”。这场发端于当地自觉的科级干部财产公开,犹如从原本“密闭”的仓库里端出来“一碗水”,结果这碗水依然“浑浊不堪”,反而影响公信力和社会效果。总之,当地的科级干部公示公开财产,形式上“可圈可点”,但依然不能掩盖其“半成品”的真实属性。(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