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通过民诉法修正草案 增加公益诉讼内容
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中新社发 晨鸣 摄
中新网8月31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31日上午闭幕。会议以140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据了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专家认为,这一条款的确立使中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出跨越性一步。
【编辑:邓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