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不该是福利院的“形象代言”
有网友曝,去年,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花了四五十万社会捐款,购买豪华奔驰车,入户上牌近一年,始终闲置在车库,偶尔使用,也是供厅机关或局领导。福利院院长回应是上级拨款,否认该车涉嫌公车私用,称其主要用来涉外招待。
购豪车式的挥霍举动,与指向救济的慈善本质似乎不搭调。正因如此,福利院购奔驰,才会引起强势围观。伴着错位感而来的,是舆论质疑:这辆豪车,在配置时,是否挪用了善款?它究竟是用在何处?
涉事福利院院长回应:购车是上级拨款,该车并未涉嫌公车私用。这个答复,与网帖内容截然不同——挪用善款,私用公车,只是讹传。如果院长所说属实,那么,强加给福利院的多项“罪名”系子虚乌有。
当然,一面之词,难断是非。该福利院有无将善款挪用,或让豪车成“领导特供”,还需独立调查,还原真相。许多人的“疑罪从有”的推定倾向,或许是先行臆断、情绪宣泄,并无实据。
能正视疑点,值得肯定;但坦诚回应,未必就能漂白过失。就算福利院购豪车系上面拨款,依旧难逃责难:上级拨款的来源是纳税,将拨款用作购车,而不是济贫扶弱,就有挥霍公帑之嫌。这里面牵涉到的命题,当仔细考量:慈善机构滥用公共资源,妥吗?
对福利院而言,救济资源供不应需,是不可回避的现实掣肘。资金短缺,也构成眼下的慈善“短板”。因而,将钱用到所需处,是慈善机构应恪守的底线。无论社会捐赠、财政拨款,都属于公共资源,当投入到爱心救助中去。如果是私人消费,哪怕是一掷千金,质疑声想必也不会涌来。
而购买豪车,显然是资源错置。奔驰车上牌近一年,却一直闲置,偶尔使用,可见其使用率之低。而“涉外招待”,即便需要体面的待客方式,可在资源紧张、弱者需要“救助”的情境下,每笔公务支出,要学会算细账,也需更审慎的考量。
作为儿童福利院,为孤儿、残废儿童等提供生活保障,改善其生活质地,应是基本的职责。哪怕有闲钱,不妨多给孩子添置些生活学习用品,制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善款不容挪用,财政拨款也应用在“刀刃上”——购豪车之举,偏离了慈善目的,纳税人能答应么?
豪车不该是福利院的“形象代言”。若公办慈善机构失去了朴素气质,只顾拥抱起物质享受,以面子改善替代切实救济,那么,势必有悖于慈善伦理。福利院购豪车,之所以饱受诟病,原因在于,它并非在增加孩子的“福利”——这跟其资金来源是善款抑或财政拨款,关系不大。□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