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广东财产公示具有突破性示范意义
广东省纪委召开全省预防腐败工作座谈会,总结省市两级预防腐败机构成立以来各项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广东将制定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本报今日16版报道)
这次会议提到,要研究制定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出台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等方面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广东将制定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突破点在哪里?
它将进行财产公示的层次由市级提升到省级。过去已经进行的财产公示的试点,包括“阿勒泰模式”“慈溪模式”“浏阳模式”等,无论其内容如何,都是在市级试点的,其中有的是县级市,最高的也只是地级市。而在省党代会提出进行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的试点,在省纪委的工作部署上提出出台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的规章制度,广东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为什么要高度评价省委主抓官员财产公示工作?这是由目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体制决定的。因为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意志的,我们的工作方法也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所以许多工作都是从基层开始,由下而上,当下面的经验引起上面的重视和认可,再来一个由上而下,这才能把某项工作全面推开。因此,财产公示试点如果只在市级试点,得不到上层的指导和支持,其结果必然是无疾而终。
此前“阿勒泰模式”“慈溪模式”“浏阳模式”为什么失败?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指出,2009年后集中出现的财产申报制度地方样本,失败的原因在于“缺乏上层支持和法律支撑”,另外,主导改革者一旦去世或者换届调任,改革也会迅速停止。即使后来又出现了江苏淮安模式,但如果没有上一级的支持,也可能难逃自生自灭的命运。
所以,广东在省委领导下开展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试点,这就提升了试点层次,给我们以振奋和希望。
应该说,不管有人怎样抵制和反对财产公示,这个历史的方向是不可逆转的,我们的责任是用“只争朝夕”的精神粉碎“磨蹭战术”,加速推进过程。因此,对于一切实验者都应该给予鼓励,而像广东这样的突破性动作,人民更应给予不遗余力的支持,和党政部门同心协力,把这件事干好、干到底。
殷国安(江苏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