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 给世界增加新范式(5)
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
能否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同时,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应对人类面临的挑战,是衡量快速发展国家国际责任感的重要标尺
进入21世纪,全球非传统安全的挑战也不期而至。
从2007年起,气候问题赫然成为国际场合最突出的议题。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也出于制约我国等发展中大国发展的深层考虑,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极力推动制定全球减排定量目标,将气候变化问题作为获取竞争新优势的手段。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气候问题事关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国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根本利益,事关中国发展的国际环境。中国利用各种多边场合全面阐述有关立场和主张,表明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坚定决心。
2007年,胡锦涛先后在发展中五国领导人会晤及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上,全面深入阐述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并提出了具体、务实的合作建议:“在现阶段对发展中国家提出强制性减排要求是不合适的。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措施,为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国际社会要加强合作,帮助更多国家走上既能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实现发展目标的清洁发展之路。”
胡锦涛强调,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应该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核心机制和主渠道地位,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通过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加以应对。应该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努力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绿色增长,发展循环经济,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全球环境。
胡锦涛还向世界各国介绍了我国政府在节能降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努力,指出:“我们这样做,既是对本国人民负责,也是对全球可持续发展事业的贡献。”中国在气候问题上显示出的积极、建设性和负责任的态度受到各方的积极评价。
2009年9月22日,胡锦涛在联合国谈到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时明确指出,实现互利共赢是目标。气候变化没有国界。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同舟共济、齐心协力。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发达国家应尽的责任,也符合发达国家长远利益。我们应该树立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的观念,努力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赢,实现各国利益和全人类利益共赢。
2011年11月2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1)》白皮书,向世界宣示:“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中国清醒认识到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将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征出发,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在应对气候问题上坚定的原则立场和务实合作的态度,向世界充分展现了一个发展中大国的真诚胸怀和负责任的形象。与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一样,在粮食安全、核不扩散、安全反恐、公共卫生、减少贫困等事关人类前途命运的问题上,在朝鲜半岛无核化、伊朗核问题、达尔富尔问题、叙利亚问题等地区热点中,中国都积极参与,推动解决,发挥建设性作用。世界都切实感受到了这份厚重的中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