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钓鱼岛领海基线 专家解读领海及毗连区法
中国宣布钓鱼岛领海基线 专家解读领海及毗连区法
我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领海基线是量算领海宽度的起点线,中国1992年2月2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领海宽度是12海里,陆地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内水。
中国社科院海疆问题研究者王晓鹏认为,划定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本身是中国对钓鱼岛行使管辖权的一部分,是维护主权和管辖权一个重要方式。
根据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依法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权利。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
王晓鹏表示,领海基线公布后,将明确钓鱼岛附近海域哪里是内水,哪里是领海,使管辖范围更加明确。“内水,即相当于渤海,意味着将来日方不仅仅是登岛,只要其人员或船只进入领海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之内,就构成对我们领土等同程度的侵害。”
复旦大学教授冯玮指出,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确定,就意味着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及其领海是具有绝对主权,日本公务船或者自卫队进入钓鱼岛海域将直接被视为入侵,中国海监或者渔政甚至是中国海军的军舰完全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十二海里的线。
第六条 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依法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权利。
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
【名词解释】
领海基线
量算领海的宽度要有一条起点线,这条起点线在海洋法中被称为“领海基线”。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正常基线法、直线基线法、混合基线法。
正常基线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直线基线是指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办法,形成直线基线;混合基线则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来确定本国的领海基线。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
专题:保卫钓鱼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