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官员学者共促金融监管合作
中新社南宁9月22日电 (记者 王雪 周利朔)在全球经济紧密相连的今天,中国—东盟巨大的跨境经贸、投融资合作凸显双边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的重要性。在22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上,与会的中国和东盟官员以及专家学者多次提出要加强中国—东盟金融监管合作。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指出,加强金融监管领域合作,不仅要完善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管当局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提升在重大问题上的政策协调和监管的一致性,在中国东盟区建立起高效的协调机制,还需要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确保金融的安全稳健运行。
2012年是《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10周年。多年间,中国—东盟在金融业务、金融监管、区域金融机制建设等方面成果显著。
目前,中资银行在东盟国家共设立8家分行;东盟国家在华设立7家外资法人银行、6家外国银行分行;东盟在中国的银行机构资产总额近2000亿元人民币,自2003年以来年均增速达38%。此外,中国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迅猛,东盟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重点地区。
跨境金融合作带来的风险需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来防范,在世界经济牵一发动全身的今天,中国和东盟只有进一步完善监管对话与合作模式,才能更好应对各种全球性、地区性挑战,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柬埔寨国家银行行长谢占多认为,微观上看,金融监管合作可以积极促进双边合作,是一种互利方式来应对金融危机。他认为,如今金融业形势愈加复杂,国际性亦增强,加强管理不可缺少。“监管国家的共同目标是要评估和监控金融体系,实现这个目标来说,我们需要强大的合作机制。”
菲律宾中央银行行长助理多勒雷丝?玉维恩可亦以菲律宾为例,介绍该国通过改革金融监管取得的成果。
多个东盟国家官员期待中国—东盟携手应对经济困境,共同发展。老挝银行副行长索纳谢·西特法谢说,“全球以及亚太地区对于金融问题的担忧迫使我们必须要能够相互协助,共度难关,从而有效地应对。”
作为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组成部分,第四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以“合作发展、互利共赢”为主题,进一步突出双方金融合作的专业领域和务实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