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将问责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官员

2012年10月10日 15:4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甘肃省将对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征地补偿不落实,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依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的《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行为问责办法》,违反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征地补偿不落实,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或者先保后征(即征即保工作不到位),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影响社会稳定的,将对党政主要领导及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此外,凡出现违反土地、矿产资源管理规划、计划、工作程序及相关产业政策等,批准占用土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反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协议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在招商引资中越权配置矿业权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不认真履行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责任,致使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基本农田和矿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等情形,都将问责。

  《办法》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将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程度大小,责令其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记者了解到,除该《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外,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有关问责的议案、提案,新闻媒体曝光,并经调查属实的线索,也可启动问责调查程序。(记者王博)

【编辑:姚培硕】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