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价高速救援”频发 政协委员吁打破垄断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由于地方法规相关规定打架,河南高速救援到底该由交通、公安哪一方管理界限难以厘清,导致天价高速救援费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关注。
河南是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最长的省份。拿刚刚在河南许昌境内发生的3.8万元的“天价高速救援费”事件来说,在许昌有高速救援能力的公司至少有5家,但是高速救援一直是由向事故方收取3.8万元天价救援方的冷王公司独家在做。其他救援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完全具备高速救援的能力,但是没有交警和路政的允许,他们不能上高速。这个事件只是高速救援现状的一个缩影,但是由此也引申出更深层的问题,如高速救援单位涉嫌垄断,高速救援监管空白等。
一位相关知情人士称,根据河南省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负责并监管通知的落实情况。但是在河南省交通厅相关人士看来,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事故发生之后的清障应由公安机关部门负责,所以目前河南高速救援的现状是通知和条例在打架,相关部门都不负责。
天价高速救援费事件频发,让车主叫苦不迭。长期关注交通领域的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朝祥认为,高速救援费的根源在于垄断。他称,如果要是想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就要打破垄断,各个权利部门应该放开市场并制定规则,给被救援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在郑州大选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朝聚看来,如果多家救援企业加入高速救援服务的竞争,在国家文件的规范下高速救援价格就会日趋合理。救援作为一场市场参与的公共服务是允许企业有收益的,但是必须依照一定的标准。(记者任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