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原题:中国民主, 政治文明踏新程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走出了一条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特色之路、光明之路、希望之路。
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十八大代表康厚明,是重庆市建工第一市政工程公司路面处农工班班长。这些天,他翘首期待大会的召开,兴奋中透着无上荣光:“代表农民工,行使好党员的权利。”
农民工当选党代表,是10 年来党中央积极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缩影。
“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细化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党员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十八大代表、河南信阳市委书记郭瑞民说,党务公开,有利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10年来,各地党组织丰富完善“民意调查”等手段,变民主选拔的过程为提高干部民主意识的过程。差额选举、干部考察公示、公推直选、全委会票决……党内选举方式的丰富,党内选举制度的完善,成为扩大党内民主的又一亮点。
党内民主引领示范,人民民主阔步向前。
2011年11月8日,在北京务工的戈新立参加了北京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第一次在外地选代表,戈新立感受到的,不仅仅是被当地接纳了,更重要的是,像他一样的多达2.3亿的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落到了实处,人民当家作主的使命感增强了。
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修改选举法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听取“一府两院”报告,举行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近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益完善,人民民主的内涵日益丰富。
人民民主阔步向前,协商民主扎实推进,共同推动中国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
“协商民主概念的提出,标志着党中央把协商民主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方向。”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说。
10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与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已经成为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据统计,每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将近20次。
依法治国规范治国理政
法治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2011年5月20日,山西省长治市潞安矿业集团长村煤矿的矿业工人王垠走进全国人大机关,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提出意见。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化,群众参与全国立法的热情“井喷”式高涨。今天,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已经成为人大立法的“规定动作”。
将群众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不管是人大立法,还是政府立法,都始终坚持以提高质量为中心,把科学民主立法作为根本途径。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依法治国的根基更加坚实。
良法在于执行,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是近年来政治体制改革的又一亮点。十六大以来,我国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是否合法”、“有没有依据”已经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口头禅。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规协调司司长青锋介绍,自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权力运行得到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群众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十八大代表、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傅政华表示,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正在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一种思维习惯。
2011年,中央部委率先公开“三公”经费,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如今,晒“三公”经费成为许多地方和部门的“规定动作”。
这只是近年来打造“阳光政府”的又一坚实步伐。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通;74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31个省份都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尤其是2007年国务院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如今,“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阳光政府”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基层自治推进政治文明
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1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成果丰硕。
十八大代表金建是西藏察隅县西巴村村委会主任。2004年7月金建上任,当年底,西巴村就成为察隅县第一个村务财务公开村,一下改变了以往管理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村“两委”班子的威信树起来了。金建的体会是:“公开监督,干部有压力,群众有动力”。
这只是基层群众自治的一个缩影。10年来,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富活力,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不断扩大,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日益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激发民主活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人们对基层群众自治这一最有效、最广泛的民主形式有了切身的感受。
10年来,“海议公决”成为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代名词。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民主之风涤荡在希望的田野上。
10年来,全国近9万个社区中,99%的社区建立了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的社区民间组织,民主之光在和谐的城市里闪耀。
10年来,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更加丰富,民主之花在职工中绚烂绽放。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愈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它给人力量,给人信心,更给人希望。(本报记者 黄庆畅 徐 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