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遏制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国家林业局网站消息,10月30日,国家林业局召开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电视电话会议,对近期发生乱捕滥猎候鸟等违法行为的督查进行通报,就强化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措施进行专门部署。会议强调要遏制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在会上指出,近期发生多起大规模猎杀候鸟等案件,严重威胁候鸟迁飞安全,损害了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果,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发出了《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正确认识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像对植树造林和森林防火工作一样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印红指出,要深化认识,查找问题,提高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履责意识。从近期发生的数起案件情况来看,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在不少地方仍处于十分薄弱的状况,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基本情况不清;二是基层保护管理能力薄弱;三是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四是保护宣传教育有待加强。
印红强调,要组织力量,全面部署,切实强化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今冬明春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林业局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还要进一步分析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形势,深入查找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部署执法监管措施,遏制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势头,从4个方面全面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一是查找和确定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重点区域和环节,落实保护管理措施。要加强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护和看守,确保候鸟种群及其栖息地的安全。在野生虎、亚洲象、鹿类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组织巡山清套,严防盗猎及破坏其栖息地的活动,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营造良好的生息繁衍环境。对餐馆饭店、花鸟市场、药用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和其他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及时会同工商、公安等机关查处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尤其对涉及虎、豹、象、熊、犀牛、赛加羚羊、穿山甲、鳄类及蛇类的非法经营活动,不仅要及时调查掌握非法活动动向,还要及时向森林公安机关移送,必要时共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展演场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严防野生动物逃逸事件,维护公共安全。
二是加强基层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保护管理责任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调查掌握保护管理重点区域和环节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分析隐患,争取他们的关心和重视,尽可能针对重点区域和环节建立起专门的保护管理站点,配置必要人员力量和装备,把保护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起来。
三是切实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调查掌握保护管理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提高自身保护管理能力的基础上,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协调工商、公安、海关等有关执法部门,推进执法信息的沟通和交流,促使各执法机构及时掌握本区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经营等活动多发地、多发环节、多发方式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特别是在候鸟跨区域迁飞和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行政区交界地带,林业主管部门还要主动牵头,研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跨地区联防执法机制,经常性开展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实现执法力量的有效整合,提高执法效力。
四是依靠人民群众,推进保护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利用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更广泛地开展保护宣传教育;要健全举报制度,开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争取开展野生动物案件信息举报与110报警联动试点,并及时向公众反馈执法结果;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民间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和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保护事业。
印红指出,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保护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国家林业局决定派出监督检查组赴各地检查保护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国家林业局派驻各地资源监督机构也要把这项工作列为现阶段重要工作,对贯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在接受局监督检查组和资源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方案,确保各项保护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为维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