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百年目标”:至少达中等偏上国家水准(3)
教育现代化的使命
十八大报告将“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硬指标。
此前,中国已经锁定了2020年的教育发展目标,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与此同时,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全局,确定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为建国百年时中国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国已经迈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教育的发展应与之相适应。”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马涛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是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这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任务赋予教育的使命。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十八大报告对教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强调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马涛告诉记者,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努力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更高质量、让人民群众更满意的教育”,新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将以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教育强国为契机,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
第一,实现更高水平普及教育——预计到2020年,中国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巩固率达到95%,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
第二,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和完善资助体系为重点,扩大和保障公平受教育的机会。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要求,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建立学前教育体系,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同时,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着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
第三,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的必然要求。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通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努力使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最大的差距还在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其中突出的是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不足。”谈及未来十年中国教育现代化这一历史命题亟待解决的难题,马涛坦言,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加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这需要明确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建立健全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和规律、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求、可衡量、有针对性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形成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要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鼓励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实现教育现代化,制度生态均衡发展十分重要。马涛阐述说,新世纪第二个十年,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仍然是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重头戏。只有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才能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创新人才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应着眼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加强基层的改革探索突破,聚积改革的共识和力量。应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系统推进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力争取得新突破。应以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导向,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制度化,着力完善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民办教育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持续增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