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八大报告看收入分配改革 不是回到“大锅饭”(3)
如何“更公平”——弥合收入“鸿沟” 重构分配格局
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一方面要通过市场手段使劳动报酬增长水平和企业利润增长同步,另一方面,政府要解决市场、企业本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这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出更高要求。”十八大代表、山西财经大学党委书记杨怀恩说。
林毅夫指出,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应以一次分配为主,二次分配为补充。二次分配中,可以通过对富人增税,来补贴低收入人群,实现公平和效率。
去年9月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一举措将纳税人群比例由28%下降到7.7%。
实现更公平,还应破除垄断。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高尚全说:“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真正引发不满的,不是基于公平竞争形成的行业差距和收入差距,恰恰是通过垄断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
十八大代表、山西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把有关收入分配内容密密麻麻地记在笔记本上。他认为,更公平意味着市场在配置资源中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这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实现。缩小收入差距,还需大力调整财政、税收、社保三大宏观政策,充分发挥对收入再分配的重大调节作用。“收入分配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政府的勇气和人民的支持。”
就在几天前,十八大新闻发言人蔡名照表示,中央高度重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目前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已形成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正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改革总体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
人们期待,“更公平”的思路,能融入方案之中。(记者顾瑞珍、赵仁伟、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