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专家解密党章修改“写进去”与“拿下来”
前日下午,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自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党章一共经过两次制定、15次修改,党章修改要经过哪些程序?修改的原则是什么?党章修改的大致历程是什么?为何党章修改主要是增加内容而少有删减内容?本报昨天对话中央党校党史部副教授高中华。
修改党章需遵循一定原则
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及党自身的经验,对党章包括部分和全部等不同层面、不同程度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现在实行的比较完善的党章。
京华时报:十八大将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修改党章要经过哪些程序?
高中华:中共中央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具体实施这项工作。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中央专门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收集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根据这些修改意见和建议,本着适当修改的原则,提出党章修改建议方案,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讨论通过拟提请党的中央委员会讨论的党章修正案稿。党的中央委员会讨论研究《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并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作出说明,提交审议通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京华时报:党章修改的原则是什么?
高中华: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及党自身的经验,对党章包括部分和全部等不同层面、不同程度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现在实行的比较完善的党章。
例如,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遵循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的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党章经两次制定15次修改
自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90多年间,党章历经修改,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成熟的全部过程,记录着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和政治路线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
京华时报:从中国共产党诞生至今,党章的修改经历了哪些历程?
高中华:党章经过一大和十二大两次制定,其余15次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自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90多年间,党章历经修改,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成熟的全部过程,记录着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和政治路线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
党章的修改每一次都非常重要,几次重大改革影响比较深远。
一大通过党的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和党的奋斗目标,已具有党章性质。二大对党的纲领作了重大修改,分为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并通过了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了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根本原则,包括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各个方面,分为“党员、组织、会议、纪律和附则”。
根据五大精神,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这是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这次会议对党章作了较大修改:增加了设立中央政治局、监察委员会和党团等内容,并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确立了中国共产党政党体制等。这次通过的党章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其背景是:当时党中央组织机构不太健全,中央委员难以经常一起工作,易出现个人独裁的情况。明确规定党组织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是在党的章程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自此以后,“民主集中制”成为党始终遵循的组织原则。
1982年十二大上通过的党章,对原来的党章作了许多重大的修改,中心是适应新时期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需要,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党的总任务、党的领导基本原则都作了规定,被认为奠定了新时期党章的一个基础。以后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到十七大通过的党章的修正案,都是在此基础上的修改。
1997年,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了党章。十七大通过的党章,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也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
京华时报:修改党章几乎是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为什么要适时修改党章?
高中华:跟任何一种法规定制一样,党章法并非是孤立自在、一成不变的,随着党所处的环境、任务及内部状况的变化,也相应地要有所变动、更改,借用法学用语就是进行“修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修改历程,是从一个侧面上反映了党的风云激荡的伟大历程,也是以法规特有的浓缩和凝练的形式,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历程。党的状况怎样,党章就会怎样;党在理论、政治、组织上成熟到什么程度,党章也就会成熟到什么程度。
党章与时俱进有三种形态
“写上去”容易,“拿下来”审慎。这是因为一旦定规了的东西或者人们习以为常的语言要变,在没有足够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就会有认识不一致,甚至出现猜疑、误解。
京华时报:历次党章修改中,多数是增加内容,而很少有删除党章中的内容,为什么?
高中华:经验证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与时俱进,主要是表现为以下三种形态:一是,以新的论断(或表述)和新的规定来取代原来的,或是已经过时、或是并非准确、完善(含错误或根本错误)的论断和规定。
二是,针对新的、变化了的情况,在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新规定或是提出新要求。三是,原来没有确认或没有规定,现在增加或作补充。
对于上述处理,党章研究专业人员常以口语方式,表达为“写进去”和“拿下来”。一切都是以需要和可能为前提,前者是把党在实践中形成的新结论、新经验、新规定以法规条文的形式写进党章(其中,总纲部分通常是论断性的语言);后者是把过时的、错误的或存在某些不切实际的、难以执行的内容、表述删掉。
“写上去”容易,“拿下来”审慎。这是因为一旦定规了的东西或者人们习以为常的语言要变,在没有足够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就会有认识不一致,甚至出现猜疑、误解,个别情况下有人会认为是“废法”、“削法”而不认同。显然,在修改党章时,这是不能不加以注意的。
当然,实际修改的情况是复杂多样的,除了增删之外,兼有补充,调整以及润色文字等等,即使上述“写上去”、“拿下来”,往往也是重合或交叉的。
十二大,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十三大,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
十四大,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
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修正后的党章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孙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