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谈严查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上述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人民大会堂会场内报以雷鸣般的掌声。
利剑高悬,惩贪反腐。这是全党的心声,这是人民的意愿。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严查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连日来,围绕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这一话题,十八大代表们展开了热烈讨论。
一个个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如果解决不好腐败问题,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个论断讲得非常深刻,令人振聋发聩,听了底气更足,备受鼓舞。”十八大代表,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表示,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腐败问题的认识是清醒的,对反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几年来,从中央到广东查处腐败的力度很大,只要我们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
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60.6万余件(次),立案64.3万余件,结案63.9万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万余人。通过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这几年查办案件力度越来越大,看着这些腐败分子一一落网,我们老百姓真的是拍手称快呐!”11月8日上午,刚刚参加完党的十八大开幕会的十八大代表,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街道园辉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林松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坚决拥护十八大报告里对反腐败提出的新要求,这也充分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决心,展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的能力。
民心所向,执政之基。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
据统计,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2280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达3923人。“特别是薄熙来、刘志军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被坚决查处,既严肃了纪律,也进一步增强了老百姓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林松淑代表说。
继续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办案力度,形成办案合力,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十八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绪国说,十八大报告里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这既是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更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是与此同时,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处于腐败行为的高危期和易发多发期。”十八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委书记李静说,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惩治腐败的力度只能加大,决不能有丝毫放松。
“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继续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陈绪国代表说,要进一步强化办案意识,牢固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不办案就是失职的理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同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惩腐败分子,让他们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任何地方都无处藏身。
“我们要深入推进惩治‘一条龙’,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十八大代表,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俊莲说,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案件检查、信访、纠风、审理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实行好监督检查、纠风治乱、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工作的联动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以及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法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优势,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推进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在于涉案金额大小。只要对党和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损害,都要从严查处。我们要通过查处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来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党员干部。”李静代表说。
为适应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的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研究和把握违纪违法行为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不断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总结推广了一批成功经验。其中,不断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便是典型一例。
“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使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十八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表示,要进一步深化对反腐败规律的认识,案子要查,大案要案更要查,一定要从查办案件上升到制度建设的高度。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要从源头上加强遏制,堵住漏洞。
查办案件只是手段,“防范未然”方为目的。
“查办案件工作,既是‘惩治已然’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也是‘防范未然’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十八大代表,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说,惩治是教育的有效措施,办案的过程也是对调查对象、证人及相关组织和领导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办案的成果又是进行警示教育的好教材,使教育更具冲击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越来越注重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刹风整纪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必须在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上下功夫,不仅要把案件查清楚,还要加强案件剖析、案件通报等工作,建立健全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跟踪、回访和问责机制,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侯长安代表说。(记者 王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