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明确政改目标 将稳妥推动防“突进”
十八大报告强调“五位一体”,所谓“一体”,就清楚地表明,政治体制改革应与其他方面的改革、建设保持同步。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报告对政治体制改革有大篇幅的论述。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实践,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对此,十八大报告指出了具体目标,包括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比例;拓宽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等。
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既是执政党的施政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十八大为契机,当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回应民意期待。
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大建设并列,提出“五位一体”,意义重大。从过往的改革实践看,经济体制改革使国家实力大为增强,民众收入普遍提高,经济要素配置也得以优化;文化体制改革则方兴未艾,正在向着纵深推进;社会建设方面也逐步破除了以往的管制思维,社会组织发育迅速,公民社会茁壮成长。还有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强调“五位一体”,所谓“一体”,就清楚地表明,政治体制改革应与其他方面的改革、建设保持同步。
这是因为,其一,政治体制改革关乎改革发展的全局,是深化各项改革的制度基础。没有对权力的约束,就不可能有权利的保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实推进,其他领域的改革也不可能进行到底。只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那些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才不会再度丧失。
其二,“五位一体”中的各个方面也相互交织、渗透,并非简单的单线突进。经济体制改革自不待言,在影响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政府行为往往是一个重要因素。以社会建设来说,其中涉及的公民社会、基层自治乃至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化解等方面,无不与公共治理与权力运行有着深刻的关联。
此前,有学者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强调不能突进。的确,政改必须“稳妥”推进,但也必须明确,目前公众之殷殷期待者,是政治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的改革齐头并进,而并非什么“突进”。以“突进”来遮蔽“积极稳妥”推进,并非报告本义。
诚然,因为政治体制改革事关全局,需要综合兼顾、交互推进,但在一些民意高度关切、而现实条件已经具备的改革,比如扩大党内民主、削减副职官员人数、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比例;提高行政透明、官员财产申报、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公开等方面,可以有实质性的突破。在此基础上,逐步向深度推进,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人大代表专职化、扩大基层民主等,稳步向目标推进。
政治体制改革当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邓小平当年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曾说,“改革总要有一个期限,不能太迟。”即便有些改革确实暂时不具备条件,也应该设计路线图、制订时间表。事实上,“路线图”也好、“时间表”也罢,本身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步骤和组成部分,其要义在于,既向社会宣示决心、指出路径,也是在寻求社会认同、减小改革阻力。
惟其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则中国的改革发展大业,才能在经济、文化、社会和政治发展的互动交汇中实现最优化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