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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长谈行政审批:政府要拿出革自己命的勇气

2012年11月13日 08:5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朱小丹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接受南方日报专访

  继续简政放权 激发社会活力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明确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广东被确定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省。要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先做改革的排头兵。在此次改革试点中,广东要如何完成中央赋予的使命,破除束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南方日报记者专访了党的十八大代表、省长朱小丹。

  南方日报:朱省长,您好!非常高兴有机会请您亲自给我们解读最近几年广东的行政体制改革。在今年的省人代会上,您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其中行政体制改革是极为重要的一项。目前,这项改革在全省的推进情况如何?

  朱小丹:一直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广东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主要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果政府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审批上,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过度干预微观经济,必然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同时,权力越是过分集中,留给权力“寻租”空间就越大。所以,要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减少审批,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今年以来,我省扎实部署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以往保留、近年新增的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共1120项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经公布了两批改革事项目录共383项,其中取消197项,下放和委托130项,向社会组织转移56项,国务院批准我省先行先试调整100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停止实施66项,下放34项。虽然这次调整的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近一半,但并不表明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对那些尚不具备调整条件的审批事项,我们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调整。我们已经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下来还要从实际出发,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南方日报: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哪些重点领域?

  朱小丹:根据中央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这次我们着力在三大领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投资领域。汪洋书记多次强调,投资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攻坚性的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投资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与投资审批相关的企业登记注册,目前前置审批项目多、环节多,容易压抑市场主体创业活力。

  因此,这次改革在取消、下放相当一部分投资审批权限基础上,我们还率先在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地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佛山、惠州、肇庆、揭阳、清远等地进行企业登记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二是社会管理领域。政府同时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应当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但现在以审批代替服务的现象、政府大包大揽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因此,社会管理方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方面要在建立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下决心减少或下放审批权限;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逐步把部分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转移给成熟的社会组织。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临时性行政许可有效期只有1年,超过1年仍需实施的,必须上升到法规,如果1年之内没有上升到法规,就自动取消。《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后还保留了一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次改革,要大幅减少这类审批事项,同时明确,在国务院规定的范围之外,不再增加新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南方日报:前不久中央政府没有再次出台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而是主动“削权”,发布了第六批行政审批改革项目,而且还批准广东先行先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中深意耐人寻味。很多人认为,这意味着我们已把行政体制改革作为释放市场主体包括民间活力、推动科学发展的持久动力。您对此怎么看?

  朱小丹:发展是改革的目的,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两者必须协调配合、互促共进。汪洋书记多次指出,改革是促进发展成本最低、动力最足、效果最持久的方式。广东发展的最大动力,在于率先推进体制改革,在全国形成领先的制度优势。尽管如此,我们还必须清醒看到,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广东依然存在。由于深层次的体制性矛盾日益凸显,而既得利益格局又制约着改革的深化。这样,广东的改革实际上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

  我们之所以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当前深化改革的主要突破口,是因为我们比较清楚地看到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大障碍之一是与科学发展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行政权力配置格局和政府部门利益格局。政府要拿出革自己命的勇气,以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引领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科学化、公开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加快实现“小政府、大社会”,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造活力。据我了解,佛山市顺德区商事登记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今年5月实施以来到10月底新登记注册企业比去年同期增加24.8%,这说明,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就是给全社会创造活力松绑。

  南方日报:当前一些政府部门重审批轻监管,往往把审批作为监管的唯一方式,认为取消审批就无法监管了。也有人担心,取消审批或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会出现管理“真空”,会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

  朱小丹:事实上,“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在政府部门仍然比较常见,以批代管在一些部门甚至有固化的倾向。这是政府职能错位的一种比较典型的表现。这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变“重审批轻监管”为“宽准入严监管”。或者说,政府管理方式要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取消、下放或转移行政审批事项,根本目的是为了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但不等于可以削弱政府监管,相反要更加重视监管,加快创新和强化政府监管机制。省政府已经出台了审批事项调整后加强监管的意见,要求各部门针对每一项取消、下放、转移的事项,紧密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逐一制定相应的具体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作用,着力构建行政管理、社会自治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过程中,我们突出强调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分类分步实施,确保相关事项“转得出、接得稳”。我们要更加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评估办法,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机制。

  南方日报:虽说是先行先试,但还是有部分人有所担心,有人甚至认为,我们现在各项法规制度对比过去要完善很多了,一些改革举措有违现行法规。

  朱小丹:深化改革和依法办事不应该是矛盾的。我们调整的审批事项,确实有一部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设定的。我们公布的第二批改革目录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是地方法规设定的,省政府首先将这些调整事项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省人大常委会7月份作出了修订相关法规的决定,使审批事项调整得到必不可少的法律支持。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是一个过程,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这个过程是与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相协调的,将为深化改革提供法律空间和法律保障。记者 周志坤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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