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长谈建设海洋强国:向海而兴背海而衰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在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认为,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必须建设“海洋强国”
经略海洋 以海强国(观点)
本报记者 余建斌
核心阅读
■海洋强国的特征:
海洋经济要发达,海洋科技创新要强劲,海洋生态环境要优美,海防力量要强大
■中国特色海洋强国的内涵:
认知海洋:强化海洋科学研究,强化海洋专门人才的培养,强化全民族的海洋意识
利用海洋:优化海洋开发的空间布局,提高海洋开发利用水平
生态海洋:坚持规划用海,坚持集约用海,坚持生态用海,坚持科技用海,坚持依法用海
管控海洋:完善海洋法律法规,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
和谐海洋:让海洋成为沿海国家的合作之海、友谊之海
■要强化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完善海监、军方、外交三位一体的海上维权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稳步推进西沙、中沙、南沙等重点岛礁的建设。继续推进极地破冰船、大洋科考船和海监船的建造
建设海洋强国,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记者: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那么什么是海洋强国?
刘赐贵: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我认为,海洋强国有几个特征,一是海洋经济要发达,二是海洋科技创新要强劲,三是海洋生态环境要优美,四是海防力量要强大,能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在维护海洋和平发展方面具有强大的实力。
必须强调的是,海洋强国的内涵不可能一成不变,它将随着建设海洋强国的实践而不断充实和完善。
记者:为什么要建设海洋强国?
刘赐贵:建设海洋强国,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增长点看,海洋经济正成为我国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十一五”期间,全国海洋经济年均增速为13.5%,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
从资源、能源角度考虑,我国经济发展对海洋资源、空间的依赖程度正大幅提高。我国拥有约300万平方公里的主张管辖海域,蕴藏着丰富的油气、矿产和生物资源,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达6500多个。此外,我国在大洋、极地和国际海底也有广泛的海洋利益。这些都为我国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接替资源空间。
从海上运输通道的安全看,我国经济已成为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对外贸易运输量的90%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海上运输通道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随着海洋开发利用强度的不断加大,海洋污染损害事件屡有发生,人们对美好海洋生态环境的要求更加迫切,对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自身的环境权益有着新的期待。
历史反复昭示我们,向海而兴,背海而衰,是一条亘古不变的铁律。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必须义无反顾地走向海洋、经略海洋,坚定不移地走以海富国、以海强国的和平发展之路。
全面、准确、深刻地了解海洋,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记者:建设海洋强国,当前我国应当从哪些方面着手?
刘赐贵: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中国特色海洋强国的内涵应该包括认知海洋、利用海洋、生态海洋、管控海洋、和谐海洋等五个方面。
探索认知海洋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先决条件。只有全面、准确、深刻地了解海洋,掌握海洋的运动规律,才能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认知海洋,需要我们强化海洋科学研究、强化海洋专门人才的培养、强化全民族的海洋意识。
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发展壮大海洋经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我们要强化规划和区划的引领作用,坚持陆海统筹,优化海洋开发的空间布局。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提高海洋开发利用水平。例如,推动传统海洋产业改造升级,着力突破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水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
美丽中国离不开美丽海洋,海洋生态文明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提出要坚持“五个用海”的总体要求,即:坚持规划用海,坚持集约用海,坚持生态用海,坚持科技用海,坚持依法用海。
综合管控海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和谐海洋是我们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记者:当前,海洋权益维护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管控海洋在建设海洋强国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刘赐贵:当前,世界沿海国家都纷纷制定或调整海洋发展战略,加快海上力量建设并采取一系列先发制人的行动,加强对海洋的有效控制和对他国的战略钳制。有的大国凭借其海上优势,实施战略围堵。全球范围的“蓝色圈地”运动影响着我国未来的生存发展空间。
综合管控海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除了要有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海上防卫力量外,还应形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中央与地方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协调的管控格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要完善海洋法律法规,要强化海洋综合管理,要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
我认为,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和海上执法体制建设,统筹对内行政执法和对外维权执法,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在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方面,我们要强化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完善海监、军方、外交三位一体的海上维权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稳步推进西沙、中沙、南沙等重点岛礁的建设;保障海上通道航行安全,为维护和拓展我国海外利益提供安全保障;深入开展海洋维权法理和对策研究;不断提升维权执法基地和执法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继续推进极地破冰船、大洋科考船和海监船的建造。
实际上,海洋强国的其中一个内涵——“和谐海洋”,毫无疑问是我们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虽然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我们将持续致力于让海洋成为沿海国家的合作之海、友谊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