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1年中国用于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3.5万亿
中新社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 郭金超 余湛奕)中国国务院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一份报告称,2008年至2011年,中国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农民补助等支出3.5万亿元人民币,2500多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三年中,资源税税收总额为1653.5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557.3亿元。
这份报告题为《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就有关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
徐绍史对本届政府在此方面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作了介绍。他说,目前耕地大量减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2011年底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5.6亿亩以上,为中国粮食产量的九连增奠定坚实基础。
在谈及对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和群众权益维护时,徐绍史说,征地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2008年至2011年,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农民补助等支出3.5万亿元,2500多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
另外,土地矿产资源收益也明显增长。徐绍史说,土地出让收入从2008年的9942亿元上升到2011年的3.3万亿元。2008至2011年,资源税税收总额1653.5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557.3亿元,较前四年分别增长1.3倍和1.5倍。
“发展是硬道理,资源是硬约束,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困难和压力有增无减。”徐绍史也指出,当前资源利用粗放浪费现象依然突出、资源保障和环境灾害防治面临挑战等现实问题。
其中提及土地供需矛盾与耕地总量保护时,他说,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城镇和农村建设双向挤占耕地,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的压力依然很大,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也有待尽快建立。
另外,徐绍史表示,目前资源社会矛盾突出,利益协调难度很大。
“土地征用与开发、矿产勘查与开发涉及国家、地方、企业、民众等多方利益。”徐绍史说,因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规范引发大量矛盾纠纷。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滞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的权益未得到充分体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