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执法检查组:一些地方存在滥用农药等现象
中新社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郭金超 余湛奕)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对农业法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滥用化肥、农药等现象,特别是一些企业排污造成土壤和水源等污染,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保护须引起重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发展现代农业、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耕地保护和农业扶贫开发。
她表示,从检查情况看,实施农业法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给农业发展带来的影响还很大。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粮食生产、耕地保护、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保护等方面。
对于粮食生产中的问题,乌云其木格说,当前,粮食供给结构性矛盾、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争地矛盾长期存在,主销区产需缺口加大,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还存在比较效益偏低等问题。
她表示,执法组建议完善保障粮食安全政策。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油料生产大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奖励力度,增量补贴要与粮食产量特别是商品量挂钩,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综合考虑粮食成本上升、供求状况、市场价格、宏观调控等因素,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等。
关于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乌云其木格说,现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滥用化肥、农药、农膜的现象,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畜禽养殖场废弃物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特别是一些企业排污造成土壤和水源等污染,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她表示,执法组建议通过推广有效施用化肥和使用农药技术,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制定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环保标准,加强对企业治理污染的监管力度。对大型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农民因环保要求受到的损失给予补贴,并按照十八大要求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等。
另外,乌云其木格指出,一些地方粗放用地,东南部城市周边优质耕地减少过快。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水土条件较差,加上土壤熟化需较长时间,耕地质量还难以保证。“一些地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费用分配不合理,还存在挪用、截留征地补偿款的现象。”
对于如何解决检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乌云其木格指出,关键是要提高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如探索落实农民市场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等,通过加强执法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