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通报“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检查处理结果
中新网1月5日电 林业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通报“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检查处理结果, 经检查,确认河北省三河市国营苗圃场等85个苗圃(见附件)经营管理不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隔离设施不符合“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标准,决定取消其“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称号;确认“安徽德昌苗木有限公司苗圃”、“柳州市苗圃林场”为“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
通报强调,为加强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管理,发挥其在林业建设中的作用,各地要加大对无检疫对象苗圃的管理力度,每2年定期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淘汰不合格的苗圃,同时吸纳具备条件的苗圃,确保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的生机和活力。要及时指导基层兼职检疫员做好日常的检疫、防治工作,履行职责,兑现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的优惠政策。要加强基层检疫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兼职检疫员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为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附件
被取消“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称号名单(共85个)
河北省(4个):三河市国营苗圃场、廊坊市安次区炊庄苗圃、承德县上板城苗圃、遵化市林业局魏进河板栗良种繁育场。
内蒙古自治区(3个):通辽市科尔沁区白榆种子园、赤峰市松山区庆安沟国营苗圃、赤峰市喀喇沁旗团结地苗圃。
辽宁省(10个):丹东市宽甸县毛甸子镇林业站苗圃、辽中县苗圃、大连市开发区国有林场苗圃花卉繁育基地、建昌县南营子苗圃、辽河油田苗圃、铁岭市西丰县和隆林场苗圃、铁岭市开原市石台苗圃、盘锦市绿化管理处大荒苗圃、喀左县国营甘招苗圃、辽西地区生态型实验林场园林苗圃。
吉林省(6个):长春市苗圃、敦化市林业局江东苗圃、和龙林业局苗圃、和龙市林业局头道苗圃、临江林业局桦树苗圃、白城市桃北区镇西苗圃。
黑龙江省(5个):绥棱县国营苗圃、纳河市国营苗圃、富裕县国有富裕苗圃、依安县第一国营苗圃、海伦市国营苗圃。
安徽省(5个):舒城县良种苗木试验示范基地、泗县苗圃、广德县十里头苗圃、六安市苗圃、霍山县迎驾厂苗圃。
福建省(9个):福清市宏路苗圃、沙县林业苗圃、建瓯市林业苗圃、惠安县苗圃、安溪县苗圃、尤溪县苗圃、连江县林业局飞石苗圃、周宁县苗圃、屏南县国营古峰苗圃。
江西省(5个):宜丰县森林苗圃、奉新县森林苗圃、铜鼓县森林苗圃、新干县森林苗圃、德兴市森林苗圃。
山东省(13个):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林业基地苗圃、莱芜市中心苗圃、莱芜市中心苗圃口镇良种繁育基地苗圃、国营威海苗圃、枣庄市国有第一苗圃、淄博市苗圃、宁阳县第一苗圃、兖州市国有兖州苗圃、烟台市林业花卉高科技园、淄博市林木良种繁育场苗圃、潍坊绿奥园林科技有限公司苗圃、垦利县鑫瀚苗圃、莱州市开发区花卉苗木公司苗圃。
湖北省(1个):咸宁市林业局长青绿化种苗有限公司苗圃。
湖南省(3个):宁乡县苗圃、衡南县苗圃、华容县黄湖山国有苗圃。
广东省(1个):惠州市中心苗圃。
广西壮族自治区(3个):南宁市林业中心苗圃、南宁市林业局苗圃、桂林市林业局苗圃。
四川省(3个):南充市经济林良种繁育场、四川新月种苗植业公司苗圃、攀枝花市天然林保护示范苗圃。
云南省(1个):大理市万松庵苗圃。
陕西省(4个):西安市红叶园林绿化设计工程集团公司苗圃、西安市长安陈氏庄园种苗基地苗圃、西安市普圣种苗花卉有限公司苗圃、凤县留凤关林场五星台苗圃。
甘肃省(4个):镇原县开边苗圃、庆阳市西峰区肖金苗圃、合水县板桥苗圃、崇信县龙泉寺苗圃。
青海省(2个):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林业局波浪滩苗圃、青海省民和县香水苗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个):阿尔泰山林业局贾登玉苗圃、玛纳斯县国有苗圃。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个):加格达奇林业局白桦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