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易成错案冤案温床 施行57年对象范围渐扩大
劳教制度自创建以来,已经走过57个年头。其适用对象范围逐渐扩大,且引发不断的争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曾表示:中国正在研究劳教制度的改革方案。劳教制度从何而来,有怎样的演变历程,为何引发“存废之争”?
□演变历程
>>溯源
最早为肃反坏分子
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在建国初期的“肃反”运动中应运而生。《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检讨与改革》一书资料显示,1955年8月发布的《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规定了内部“肃反”的劳教对象是党、政、军、群、企事业单位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
对待他们:“一种办法,是判刑后劳动改造。另一种办法,是不够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用于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又增加失业的,则进行劳动教养,就是虽不判刑,虽不完全失去自由,但亦应集中起来,替国家做工,由国家发给一定的工资。”从1955年创建劳教制度到1957年“反右”之前的这个阶段,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十分有限,全国不足1万人。而劳动教养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制度,是在“反右”斗争发动的1957年。
>>演变
适用范围逐渐扩大
1955年定义的“反革命分子”具体指:特务、土匪、恶霸等,“坏分子”指:政治骗子、流氓分子等。1982年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调整为不够刑事处分的抢劫、强奸等“六种人”;2002年劳动教养的范围扩大到“十种人”。
几十年间,劳教制度适用范围逐渐扩大,对劳教适用对象的规定达二十多种,其中有些纯属道德范畴,如婚外与他人同居的;有些规定也早已过时无效,如倒卖各种计划供应票证,不够刑事处分的;有些规定认定起来较为模糊,如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
劳动教养对象的地理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近年来,劳动教养的适用面由城市逐渐扩大到农村,如山东省就颁布了《关于在集中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斗争中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专门就此作出部署。
>>现状
已与立法精神冲突
劳动教养,即“劳动”“教育”“培养”,设立初期是一种就业安置办法,也是对公民违法行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措施,目的在于将被劳教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无需法庭庭审、宣判,公安机关可对疑犯直接进行最高期限为4年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并强迫其劳动,接受思想教育。接受劳教人员通常行为违法,但并未达到入刑标准。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劳动教养管理所收容并进行教育改造。
1996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法规只能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劳教虽然被定性为行政处罚,却未纳入《行政处罚法》所列处罚种类,而且劳教限制人身自由与《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精神严重冲突。
易成错案冤案温床
据《中国劳动教养》1999年第3期报道,1983年“严打”曾创下当时收容劳教人员的历史纪录——22万多人。据《正义网》报道,2003年时,全国共有劳教场所310多个,干警职工10万多人,收容劳教人员31万多人。几乎达到了每一个地级市就有一处劳教所的规模。
据司法部数据,截至2008年,全国有350个劳教所;重犯率超过40%;劳教人员平均每天劳动超10小时,远高于《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所规定的日均劳动时间不高于6个小时。据本报报道,律师李方平曾说:“那些检察院不批捕或退侦的案件、证据不足超期羁押案件,都可以转为劳教,这使劳教成为错案、冤案的温床。”
宁愿判刑不愿劳教
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燕山检察处处长隗永贵曾介绍,一个外地人卖黄色光盘,身上装着30多张,准备对其劳教时,这个人忽然说,他家里还有80张黄色光盘,“因为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倒卖黄色光盘100张以下的,劳动教养一年;倒卖200张的,可以判刑6个月。这个人最后判了6个月缓刑。”
犯罪最低档是管制,期限最短3个月;第二档是拘役,剥夺自由,最低期限一个月;第三档是有期徒刑。劳动教养起点是一年,最高4年,在劳教所执行。在共同犯罪中,主犯被判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缓刑,而从犯却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案件也较为常见。
劳教是一种治安行政处罚,主要目的在于教育改造,但实际的处罚力度却要比管制和拘役这两种刑罚更大,更何况刑罚的执行中还有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规定。被抓之后,主动坦白犯罪事实,希望变劳教为刑罚,性质与惩处力度倒挂,“违法不如犯罪,劳教不如判刑”也就难免成为“江湖人士”的不宣之秘了。
□微博观点
@新华网: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透露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这是对近期唐慧、任建宇事件的最好回应。人们期待能尽快废止这项制度,同时又要积极稳妥应对废止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新华社:半年前中国网事曾发表《三评永州》,指出唐慧案留下的不是个句号,而是个大大的问号,指向屡屡引起争议的维稳式劳教。全国政法工作会议7日在京召开,我们期待劳教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把拖时代后腿的维稳式劳教尽早扫进历史垃圾堆,这才是对“唐慧之问”最好的回答。
@凤凰网评论:“劳教”事实上变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但这一长期备受诟病的“恶法”,至今屹立不倒。今年以来,劳教之恶不断呈现于公众面前。一起努力推倒它成为有责任感的公民共识与责任。正直的人会选择和任建宇一起为国家的民主与法治努力。
@王小山:2003年,记者的努力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2013年,律师的努力暂停了劳教制度。谁说国家不能变好一点点,努力未必有收获,不努力,一定没有。
本报记者孙思娅综合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