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4万 解救乞讨儿童90余名
笔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目前我省11个设区市均建立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47个县(市)建起救助管理站,815个乡镇(街道办)建起临时救助点,形成了城乡一体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体系。去年以来,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4万人,其中流浪未成年人2880人,实现了城市街面基本无流浪儿童的工作目标。
救治流浪未成年人定点医院达22所
我省已确定22所定点医院,重点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2012年,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收治找不到家人的病人11070人次(包括门诊及住院病人),共产生医疗费用4100万元(人均费用3704元/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1398人次,共计产生医疗费用501万元(人均费用3584元/次)。
对有劳动能力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我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技能培训,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技工学校等培训资源,对有培训愿望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对不同年龄段的有劳动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解救被胁迫乞讨儿童90余名
去年,我省继续深化“打拐”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一年来,我省破获此类案件1700余起,其中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案件200余起,解救被胁迫乞讨儿童90余名。(记者仝静海实习生耿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