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缩水" 人大代表建议按物价调整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缩水”
人大代表建议:按照物价上涨指数 调整奖励标准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与其相关的政策也愈发受关注。首席摄影记者 蔡代征/摄
出镜人物: 第十三届市人大代表,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原党委副书记邓秀琴
近年来,最早一批实施计划生育的父母陆续退休。面对着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又联想当下养老看病的高费用,当年为国家人口政策作出贡献的他们,心中再难怀有当初的自豪感。而新生代的80后父母,面对着每月10元的奖励费,也纷纷感叹,随着物价上涨,这奖励比之父母那代人,可谓大大缩水。对此,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市人大代表邓秀琴建议参照相关部门发布的物价上涨指数,调整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标准。
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处与北京晨报联合推出专题报道
市民说法
一次性奖励追不上物价上涨
市民王先生生于1979年,他说,独生子女政策当时还属于提倡而非强制,但在农村务农的父母比较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了他一个孩子。两年前,已将1000元奖励这码事忘在脑后的王家父母,领到了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村里到这岁数的人会相互打听,看邻居家领奖励没有,他们这才想起来。“老两口感觉像捡到钱了一样,挺高兴,还特意吃了顿好的。”尽管朴实的父母都觉得1000元像笔“意外之财”,但王先生着实觉得,1000元实在不顶用。“现在上医院看场病就千八百的了。”
2003年《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30年前我们和单位签订了独生子女协议,当时承诺我们退休后奖励1000元,相当于当年两年的工资。如今已经退休,让我们领取100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不足现在半月的工资。”一位晨报读者在来信中呼吁,“这笔钱是不是也该调整一下了?”
差一年去世领不到一分钱
“我觉得这1000元不仅奖得少,而且奖得晚。”市民王小姐说,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她父亲去年年初去世,走时58岁,离60岁差两年,单方面就领不到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无独有偶,她的两个朋友都有类似的经历,其中一个朋友的父亲59岁去世,离60岁只差一年。“我想不明白,为什么独生子女的一次性奖励要和男女退休年龄画等号呢?我认为,这笔钱应该提早发放,年龄上再提前5年比较合适,过了生育年龄就应该奖励。”
每月奖励由“大数”变“九牛一毛”
除了对一次性奖励觉得不满,不少独生子女父母更是觉得每月10元的奖励少得可怜。魏女士的孩子今年1岁多,她和爱人自打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每月能领到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于月薪近万的魏女士来说,10元钱简直是“九牛一毛”。“我是1980年生人,父母赶上了最早那批计划生育”,魏女士说,当年父母也是领到了《独生子女证》。她母亲当年是二级工,一月工资37.5元,当时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正经是挺大一笔钱,是工资的七分之一。“我母亲当年把每月的奖励存起来,一年能存60元,赶上俩月工资了。年关改善生活、给我买新衣服的钱都能从这里出。现在我和老公每年领120元有什么用?专卖店买件衣服都不够。”魏女士说。
而在外企工作的温小姐,压根没处领钱去。“因为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发,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发。可外企压根没有这笔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不够详细
“我和爱人都是独生子女,两个人要照顾四位老人,压力可不小。”王先生曾研究了一下2003年颁布实施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他觉得里面的规定说起来比较贴近民生,但在基层执行难。“比如说,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但这些养老和优惠的举措是什么,并没有详细说,在现实中也没有体现。”
王先生尤其建议,对像他和爱人这种双独家庭,其父母养老政策上的优惠应该更加细致,“比如双独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优先进入公立养老院等。”
代表建议
奖励应与物价上涨指数挂钩
市民的呼吁也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关注,2012年的市人代会上,人大代表邓秀琴就提出《关于调整对我市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奖励标准的建议》。“没遇到事儿的时候不觉得怎么样,一旦独生子女得大病或者伤残要花很多钱”,邓秀琴说,《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北京市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做了明确规定,其中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后,在当时及之后若干年内,对我市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该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九年有余。随着物价指数的不断上涨,按照网上公布的通货膨胀数字,2003年为1.2%,2004年为3.9%,2005年为1.8%,2006年为1.5%,2007年为4.8%,2008年为5.9%,2009年为-0.7%,2010年为5.1%,2011年为5.5%。若数字准确,则九年来奖励标准已累计贬值近30%。”
邓秀琴建议尽快对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标准进行调整,使其继续起到奖励、安慰、保障作用。同时,有关部门应参照相关部门发布的物价上涨指数,每年调整对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标准。
政府回复
市计生委将探索奖励与物价上涨指数相衔接
在给邓秀琴代表的回复中,市计生委表示,自2003年以来,全市平均每年约10万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费,发放经费一亿多元。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的不断上涨,1000元的奖励标准确实偏低,很难再起到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激励的作用。
市计生委表示,多年来也一直在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提高的问题。曾着手开展《条例》修订相关调研、论证以及奖励费增长的测算工作,拟将一次性奖励费从1000元增加到5000元。但修改工作未纳入2012年立法调研计划。
市计生委称,还将继续做好包括经费测算、政策界定、社会影响预测等前期准备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将再次提请市人大、市政府修改法规,进一步提高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各奖励标准、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与物价上涨指数相衔接的增长机制。
■相关链接
各地奖励标准
南京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奖励3600元
深圳
母亲年龄达到55岁,父亲年龄达到60岁的,独生子女奖励标准拟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
石家庄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最低可获奖励3000元
湖南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人奖励5000元
山西
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的奖励费提高到50元
上海
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30元,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