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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探访呼和浩特市救助站 了解受助者流浪原因

2013年01月21日 05:3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核心阅读】

  近日,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在这里看到了3种不同类型的流浪人员:遭遇家暴、宁愿被救助也不愿意回家的老人,旧房被拆、回迁房无着落的流浪者,以及意识不清或找不到家的残障病患人士。

  这3种类型非常典型。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社会应该怎样有针对性地进行救助,值得我们深思。

  ① 有家不回的乞讨者——

  “讨着吃,我也不想回家”

  日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的热线响起,一位村民说,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乡西此老村有一位乞讨的老人手脚冻伤,需要帮助。

  记者跟着当日带班的救助站副站长郝占奎一行5人出发。一个小时后来到了西此老村,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坐在一个小商店门口。村民说,她已经在村里乞讨大半年了,每天都是靠好心人给上一口吃的活着,眼看着天越来越冷,不能让老人冻坏呀。

  看到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上前询问情况,老人躲闪不愿意凑近,嘴里嘟囔着:“别送我回家,我不想回家。”郝占奎把老人拉起来,劝说:“跟我们先到救助站,这天太冷,过了冬天再想别的办法。”几番劝说后,老人被扶上了车,一路上不管大家问什么她都不说话。

  到了救助站,工作人员给老人洗头、换上衣服。正准备给她换袜子时,老人说“疼”,袜子跟脚粘连上,血水流了出来,脚冻伤了。

  “这脚还不算冻得厉害的,有些冻得厉害的,脚指头都发黑,严重的就得截肢了。”救助站工作人员杨桂花说。做了清洁,杨桂花带老人来到食堂吃饭。老人顾不上喝口热水,一口气吃了3个大馒头、两碗菜。

  吃完饭,老人的精神状态好了些。她说,自己姓陈,来自贵州毕节,家里有3个子女,孩子们都不养活她,老伴也经常打她,没办法才出来要饭。“你们别送我回去,我不想回家,回家也没有活路。”陈大娘哀求着。

  郝占奎说,今年是呼和浩特市实施暖冬百日救助的第五个年头,这个冬天他们救助了3000多人。按照规定,一经查明其确切身份和户籍所在地,就要护送返乡,进行属地安置。但是,很大一部分流浪者都是因为在原籍生存困难才离家的,他们不愿意被送回去。

  ② 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回迁房有着落,就能回去了吧?”

  1969年出生的王忠才是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20天前的一个夜晚,救助站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地下通道里发现了他,当晚气温零下28摄氏度,他蜷缩在地下通道的角落里睡觉。

  王忠才说,2007年他家的平房拆了,回迁房迟迟没下来。最开始他租了一间平房,每个月50元,后来手头上没钱就开始出来要饭。“我真的不愿意来救助站,在外头总能要上一口饭,有时候还能有几十块钱的收入呢。”

  “听说救助站帮我继续催回迁房的事,也许过年能住上,就能送我回去了吧。”王忠才说,只要有了房子他就有了家。

  同样失去家的还有老王。去年,老王在监狱劳改出来后发现自家的平房被拆了,而分的回迁房被姐姐先住上了,他找到姐姐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结果却被赶出家门。救助站工作人员发现他时,老王正在取款机下过夜。

  救助站副站长刘永刚说,流浪乞讨人员大多是因家庭贫困、无房无收入或身残、患病等原因流入社会,这些人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在对流浪人员的身份查询和接领工作中,不少家属人情冷漠,不愿意接回流浪在外的家人。

  对此,有关人士呼吁政府应该继续加大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尤其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保障范畴,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还要鼓励和帮扶特殊困难人员的家庭走发展生产、自救自立的路子,这样会减少特殊困难人员出来流浪的几率。

  ③ 意识不清的患病者——

  “啥也别问我,就那么回事”

  几天前,有市民举报说,有个老人露宿街头。这个“老人”便是李林,出生于1975年,家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他看上去根本不像“70后”,更像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牙齿都脱落光了,意识不太清醒。

  记者问他:“原来靠什么生活?”“家里还有没有亲人?”“来救助站这几天,生活咋样?”不管问什么,他只是回答一句“啥也别问我,就那么回事”。

  记者在救助站看到,很大一部分被救助者不是身体有疾病就是意识不清。据了解,他们有的是因本人感知和思维障碍或残疾,自己走失离家,还有的是家庭虐待、歧视,有意把包袱推向社会。他们多数自己根本无法说清楚家庭地址和亲属姓名,许多人连姓名和年龄也不知道。

  救助管理站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多方联系,为部分精神病人和智障残疾人员找到了家庭,并将他们护送返乡,还有一些无法查知来源,只能长期滞留在救助站,精神病患者和一些大病患者被送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但很多人送回去也无法得到及时和长久性的救助,很快又再次流浪到社会上。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还是应从源头预防做起。”呼和浩特市救助站站长庆格乐图建议,各地政府应建立健全特殊困难人群特别是精神病人、智残人员信息库,由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负责指定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监护人均应当在当地派出所备案。这样做明确了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一旦被监护人出走、流浪社会后,便于查明其身份。

  此外,还应该建立长期滞留受助人员安置中心。现有长期滞留受助人员的安置点,主要是民政部门主办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这些福利机构对于安置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特别是经医治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存在一定的困难,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特殊受助人员安置中心,其功能集治疗、康复、供养于一身,以切实解决安置难题。(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20日电 记者张丽娜、刘懿德)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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