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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致公党提案建议明确网络监督合法性

2013年01月24日 09:3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由互联网曝光腐败官员所掀起的网络反腐热潮,引发了强大舆论冲击波。但由于目前网络反腐的合法性不明确,信息真伪难辨,大大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广东是全国互联网最发达的省份之一。省致公党在提案《规范网络反腐 打造廉洁广东》中建议,广东要率先规范网络反腐,明确网络监督合法性,建立独立网络舆情监管部门。

  【问题】应对网络反腐机制尚未形成

  提案指出,虽然网络反腐的匿名性可保护检举人的权益不受损害,但也给某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提供了隐匿条件,这些不法分子借此对他人进行恶意造谣、诽谤。当发现证据与事实不符时,可能为时已晚,一方面浪费了人力物力,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干扰被检举人的正常生活,损害他们的名誉,更有甚者还会波及到当事人的亲友,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及隐私。

  即使意识到问题存在,但由于目前政府相关部门还没有形成一套应对网络反腐的机制,有些部门对网络反腐信息,不是积极调查核实,而是采取删帖、查封,并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报复,不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

  【建议】

  建设民间义务网络廉政观察员队伍

  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提案认为,广东必须率先明确网络监督合法性,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使其转入法制轨道,这包括要以法律的形式对网络监督信息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界定,科学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的界限,合理界定非法信息的范围。

  提案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独立的网络舆情监管部门,完善网络舆论监控系统和监测机制,特别是对与网络反腐倡廉有关的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的全方位的监测,根据网络提供的点击率、回帖数等进行数据统计和分类,得出网络舆论的整体态势,建立一套有效的筛查、甄别、启动调查和立案的工作程序,及时抑制虚假信息泛滥。

  而就腐败网络治理模式而言,提案认为,要从政府的“独奏”向政府、社会、网民的“协奏”转变。民间反腐败需要借助于政府反腐败机构的权威及机制查处腐败分子;而政府反腐败机构则要借助于民间力量扩大信息来源,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建设一支民间的义务网络廉政观察员队伍,一方面可加强制度反腐与民间反腐的有效沟通,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反腐倡廉的成本。(记者/曹斯)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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