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融入致无心选举 流动人口参选率低亟待破题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选民参选率都在90%以上。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大、流动频繁、返乡投票成本高、委托投票和“落地参选”程序复杂,导致流动人口参选率不高——
流动人口参选率低亟待破题
近日,随着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结束,自2011年上半年启动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也画上了句号。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此次换届选举中,流动人口参选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
措施多样但程序复杂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计,目前全国有流动人口2亿多,其中,“落地参选”的选民分别是县级711万多人,占登记选民的0.72%,乡级311万多人,占登记选民的0.4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分析认为,流动人口数量大、流动频繁、返乡投票成本高、委托投票和“落地参选”(即在“现居住地”、“现工作地”而不是“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程序复杂,导致流动人口参选率不高。
北京,作为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城市,是如何解决流动人口参选问题的?1月24日,正在参加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室副主任张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北京当时的流动人口近七百万人,为充分保障这一群体行使选举权,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基层组织和广播电视广泛宣传,同时借助传真、邮件等方式,加强与外出选民联系,也会深入到外来务工人员较为聚集地区入户登记。在此基础上,人大常委会还细化了选民登记的有关规定,目的是给外来务工人员参加选举提供更多的便利。
按照法律规定,选民只能参加一个地方的选举,原则上参加户籍所在地的选举。也就是说,如果流动人口参加现居住地选举,就需要转移选民资格。
张越说,为预防漏选、重选,北京区分不同情况提出了三项措施:第一,在京工作一年以上,有合法工作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如果本人要求参加在工作地选举,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原选区选举机构或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的选举资格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就可以在京参加选举。第二,已经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京籍人员,可以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协助联系其户籍所在地取得选民资格证明,在所在单位进行选举;第三,已经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经核对登记后,不需要重新开具选民资格证明。
“尽管措施灵活多样,但是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参选的流动人口不是很多。”张越对比了2007年换届时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数量,“当时登记的流动人口是8万多人,这次换届选举登记的只有4万多人,少了近一半。当然,这中间不排除有统计误差。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选举程序复杂必然会影响外来务工人员的参选积极性。”张越说。
丰台区和朝阳区是北京市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两个城区。记者从这两个区的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数和参选率虽然比上次换届有所提高,但是很多人因为选举程序复杂、成本较高,主动放弃了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