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开瓶费等餐饮业霸王条款多面对公款消费
日前,在杭州一家能容纳200人的餐馆里,某单位的工作人员刚刚吃完商务餐。“4个人要了一间10个人的包厢,包厢最低人均消费300元,不算酒水。”服务员告诉记者,除了酒水,菜品几乎没动过。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最低消费,包房费、开瓶费等餐饮业广泛存在的“霸王条款”,在隐秘地为“中国式剩宴”推波助澜。
为达到最低消费拼命点菜
记者走访发现,大型酒店的包厢因为环境好、私密性强,非常抢手。但是,不少酒店都给包厢设了最低消费,少的上千元,高的达上万元。高额包厢费经常导致消费者超量点菜、点酒,浪费惊人。
在杭州西湖边的一家酒店,服务员告诉记者,包厢最低消费人均300元,能容纳12个人。杭州市民周黎明说:“要了12个人的包厢,但人只来了一半,6个人要吃出1800元,我们只能拼命点菜,最后有一半都没动过。作为客人我们又不好打包,而主人为了显得大方,就更不会打包了。”
加剧浪费的不仅只有最低消费,还包括不能自带酒水、开瓶费等等“霸王条款”。在杭州西湖边,很多大酒店不允许自带酒水,都有开瓶费。杨公堤一家餐馆推出了更为“霸气”的条款:如果自带酒水,就得按1:1的比例在餐馆中购买同样价格的酒水。“其实,大家根本喝不掉,人为造成浪费。”一位IT公司职员沈丽说。
“各种茅台、剑南春等名酒都喝不完。我们把剩下的酒分品牌倒入一大杯子,然后论斤卖。有人通过回收厨房垃圾一年能赚到10多万元。”一位承包酒店后厨垃圾的废品收购人员说。
“霸王条款”多面对公款消费
很多餐饮企业认为,强制性消费是出于激烈竞争下的经营成本考虑,而不少消费者则认为,餐饮业的“霸王条款”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在客观上加剧了餐桌上的浪费。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海斌说,无论是最低消费还是开瓶费,都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规定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权,最低消费属于强迫消费。动辄上百元的开瓶费与酒店提供的服务不相符合,违背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面对明显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为什么却鲜有抗议之声?据了解,“霸王条款”所面对的很多是公款吃喝、商务宴请。“吃别人的当然不心疼,因此很少有人计较。这种人为造成的浪费数量惊人,而且比较隐秘,很少受到关注。”姜海斌说。
“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考察接连不断,有时招待不周害怕项目批不下来。”杭州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说,“虽然往往请的客人数量很少,但是为了达到那些昂贵场所的最低消费标准,每次都得多点菜,点贵菜。”
严厉惩治“霸王消费”行为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叶元春说,在多数发达国家,人们都是吃多少点多少,吃不完打包带走,餐厅也没有规定最低消费,不准自带酒水。我国餐饮业要改变服务方式,不能强制消费,对“霸王消费”行为要严厉惩治。
“作为消费者也要转变观念,没有必要吃饭必进包房,为最低消费掏腰包,这样就惯坏了那些店家,更败坏了社会风气。”常常负责单位公务接待的杭州市民黄春桦说。
在反对浪费、提倡节约的社会风气下,一些餐饮企业开始通过更为贴心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在杭州一家名叫江南驿的餐馆,随处可见“钱是你的,资源是社会的”、“酌情点菜,请勿浪费”的标语,服务员还会主动提醒点的菜已经足够。这样的体贴、文明的服务方式,吸引了很多回头客。
叶元春说:“一方面要对餐饮业进行严格规范,减少强制消费造成的浪费;另一方面,全社会要提倡理性节约的文明消费方式,营造朴素真诚的人际关系,让那些奢靡浮华的‘面子消费’没有生存土壤。”(韦慧、周竟、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