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通报山西“房媳”双户口 称未发现违规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针对媒体反映"山西运城女干部张彦同时拥有北京和山西两个身份证"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通报称,没有发现张彦有不符合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情形。
在北京市公安局的通报中就称,经过查户籍和籍贯出生地登记都是山西省运城张彦,2005年是在北京的顺义区杨镇投资的小城镇并且购房,符合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当时经过北京市杨镇镇政府和北京顺义区区政府这两级政府的审批同意,并且由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审核无误之后张彦在2006年持着山西省运城市邹城派出所户口迁移证,在北京杨镇派出所办理北京的小城镇户口。
在警方的这份通报中还指出,在2012年按照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室内户口迁移的规定,张彦是将户口迁到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经过对她当时的户口迁入材料和程序进行了再次的审核,应该说她的进京审批材料是齐全的,北京市公安局认为没有发现不符合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这样一个情形。通报中还指出张彦在户口迁入北京之后她所生育第二个子女办理出生登记的时候是持有北京市顺义计生部门所开具的处罚票据和出生证明的,北京警方初步判定张彦第二个子女北京户籍也是符合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的。
投资获得户籍是怎样一个政策呢?其实这个政策也就是当时的一个购房入户的政策,这个政策是1995年逐步在全国启动一项加快城镇化扶持小城镇的政策,按照当时政策,外地户籍人员只要在国家认可的小城镇投资并且购房是可以获得当地户籍的。这个政策从1995年开始启动,1997年扩大到北京的33个小城镇和14个卫星城,外地户籍人员只要在指定小城镇投资现金50万并且在指定小区购买两居室以上的房子并交建设基金最多是能够办理一家四口的户口,该政策已经在2005年终止了。(记者马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