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改作风的着眼点应紧紧围绕民众期待
自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之后,节俭办会受到赞誉,但有些节俭的做法却引发争议。有媒体报道称,在地方两会密集召开之际,此前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间为1天半时间,今年压缩为半天;而市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报告,以及财政预算报告的审议,并未专门安排时间,以往则会有半天时间。(《新京报》1月31日)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各地根据中央精神及当地实际,出台了实施细则。而到了基层,一些地方要求官员下乡调研“自带干粮和方便面”,又以过犹不及的形态,成为群众调侃的对象。不难想象,以中国的行政惯性来说,从上至下贯彻某项规定,往往以层层加码的外化方式来推进———中央提出八条规定,省里推出10条以上,到了市、县,往往又要增加条数。客观地说,在初期阶段,这种相对表面化的落实,还是应该被理解和宽容的。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表面化、形式化的落实,与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的内涵价值之间,必然产生越来越大的落差,这是当前应该充分引起关注的。
中央八项规定的根本内涵,在于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各地的实施细则,当然应该围绕这个主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而制定,而不是死死抓住“上级文件里有什么,下级实施细则也必然要有什么”这些表面的东西。换言之,改作风应该紧紧围绕当地群众的期待而展开。而事实上,当前群众最期待的,并不全是你开会时节约了多少有形的费用,涉及领导的新闻报道有多少字或多少时长,而是更看重实质内容和成效,看你的“投入绩效比”有多高。如果领导机关因为“改作风”,使会议压缩了,会费节省了,可是该议的大事不去议,或者不想议透,等于工作效率、质量也跟着降下来。这样的“改作风”,也是没有价值甚至是“负价值”的。
显然,在经历了初期阶段的相对表面化之后,转变作风的着眼点,应逐渐转入内涵式推进。而内涵式推进的关键,在于切实了解群众到底需要怎样的领导作风和行政风气,了解哪些最该改的作风还没有改,哪些已经在改的作风还没有改到位,哪些到位的改变还只是一点小小的皮毛,实质问题还远没有触及。
仅以地方两会为例:如果会期缩短被认为是在转变作风,那不安排时间对财政预算报告进行审议,是否又在以压缩民主含量,助长了其他形式的脱离群众?再深入地追问一下,如果财政预算报告被搞成“天书”一样难懂,即使安排了审议时间,作为群众代言人的人大代表,又怎么可能满意?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而从当前一些地区在贯彻中“形式重于内容”等片面情况来看,转变作风,如果不以“带着感情做事”来融入,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内涵式推进,“第一步”也有迈不稳的危险。(马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