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防止中学校长贪腐 不能仅靠道德自律
近几年,中学校长腐败案在媒体上频频曝光,柳州十五中原正副校长因贪污受贿落马,只是给这类案件新添了一个案例。如何预防中学校长贪腐,从而挽救不断升级的教育信任危机,需要有关部门想出治本之计。
在柳州十五中原正副校长涉嫌职务犯罪一案中,无论是学校招生,还是采购招标、组织学生参加相关校外活动,基本上都是正副校长两人说了算,制衡和监督机制对其产生的作用极为有限,给两位校长的权力寻租提供了广阔的灰色空间,致使其不知不觉一步步跌入犯罪深渊。
当前,我国的中学管理体制主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领导在择校借读生审批、人事安排、后勤管理以及重大事件的处置等方面,拥有绝对的决策权、管理权和处置权,可以说是大权在握,在学校内部几乎没人能管。按照制度设计,让学校的纪检部门去监督校长,是副职监督正职,效果可想而知。
在外部监督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所辖各学校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进行政策性业务指导,不过问具体事务,对学校的约束力不强。特别是对校长的职务行为监督不力,导致少数人大权独揽,把学校的发展机遇当成了谋取个人利益的机会。
由于长期以来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的择校现象愈演愈烈,对现有的中小学管理机制进行改革调整势在必行。目前,中学校长不是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大都由上级政府部门任命,自然是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在这种机制下,落实有效监督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发现问题不纠正而致使所属学校校长发生腐败问题的,应严肃追究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但现实是,每每校长贪腐被曝光,除了当事校长被绳之以法,其他的监管部门基本无人对此负责,所谓的监督只会流于形式。
2010年,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几十所学校校长在订购西服过程中吃了回扣,12名中小学校长因贪污腐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另有20多人也受到相应处分。全县只有一名校长坚决拒绝贿赂,当媒体问及原因,他说靠的是内心的道德自律。可面对诱人的利益,面对普遍失守的社会大环境,有多少人的道德自律是靠得住的呢?
今年1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八次全体会议上,谈及当前中国政府改革和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时指出,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是滋生腐败的根源。在这样大的体制背景下,教育部门虽然难以独善其身,但作为教书育人、启发民智的机构,应该走在改革的前列,为推动体制改革的深化做一些大胆的尝试和突破,从制度设计上来铲除滋生腐败的根源。(记者 谢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