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书记:面对腐败"零容忍" 官员要坚守底线
2月6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在中共青海省十二届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心决心,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强卫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语重心长、振聋发聩,讲透了反腐败的意义,表明了反腐败的决心,抓住了反腐败的关键,昭示了反腐败的铁纪,列举和批评了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正之风和不良现象,标志着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于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要认认真真地领会,切切实实地贯彻。
强卫强调,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科学防治腐败的目标,既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治“未病”,做到不易“腐”;也要强化制度建设治“初病”,做到不能“腐”;更要坚决严惩腐败治“重病”,做到不敢“腐”。
在谈到理想信念教育时,强卫指出,加强理想信念,使命不能忘,宗旨不能丢,学习不可荒,纪律不可废。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使命,要始终做老百姓的知心人、领路人和最忠实的公仆,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生活方式和政治责任,要熟读、熟记、熟知、遵守党章,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要自觉抵制达赖分裂集团的渗透破坏,带头与各种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斗争。
在谈到制度建设时,强卫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真正做到依法设权、依法用权、依法治权。加强制度建设,前提是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当前,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漏洞、拾遗补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长远来讲,要深入研究权力运行规律,从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设计,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下级、标准高于下级、要求严于下级,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风气。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要认真抓好中央改进作风8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监督至关重要。要加强组织监督、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在谈到惩治腐败时,强卫强调,要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毒瘤”“脓包”一块剜,坚持守住底线、不迈红线、不碰高压线,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腐败案件,不管涉及到谁,不论职务高低、贡献大小,都从严查处,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绝不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有藏身之地。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要高度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履职能力,发挥好职能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自律,提高素质,做好表率,决不允许自身违纪违法,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