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鹤庆:因血铅事件被免官员履新职符合程序
2013年02月08日 15:4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云南鹤庆:特大血铅事件被免官员履新职“通过严格程序”
近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因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被免职的环保局局长履新职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鹤庆县政府回应称,这次任职调整通过了严格的组织程序。
2010年4月,鹤庆县发生特大血铅事件,84名儿童发现血铅中毒的症状。当地纪委、监察部门对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对鹤庆县环保局局长李顺才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李顺才被免职。最近,因此事被免职的李顺才被任命为鹤庆县商务局副局长、招商合作局局长。有网友戏称这是典型的官员“假摔”。
8日,鹤庆县政府新闻办对李顺才重新任职进行了通报。通报称,2011年5月免去李顺才鹤庆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安排在县环境保护局工作,县监察局对其政纪立案调查,2011年6月30日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012年6月29日,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按期解除处分。2012年12月,根据工作需要,李顺才调整为鹤庆县商务局副局长、招商合作局局长(正科级)。其任职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记者浦超)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