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推进劳教等“四项改革” 提高司法公信力(2)
二、着力抓好“三大建设”,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政法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将政法工作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把深化平安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把建设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打造过硬队伍作为政法工作的奋斗目标来追求。
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中国。群众看政法,首先看平安。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早在1983年,邓小平同志就描绘了对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其中一条就是“犯罪行为大大减少”。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社会和谐稳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建成的小康社会,既是一个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的社会,也是一个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充满安全感幸福感的社会。政法综治部门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努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上升,社会平安稳定总体状况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努力提高平安中国建设水平。要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最广泛地组织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创建人民群众追求的、实实在在的平安。要进一步提升平安市、县创建活动水平,以基层平安促进大局平安,以各地平安促进中国平安建设。
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建设推进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会成倍放大。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特别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既是对我国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更高要求。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以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灵魂,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要把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目标,推动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深化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以开展“法治市县”、“法治行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基础,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充分发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律师的重要作用,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为推动全体人民增强法治观念,加快建设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从总体上看,政法队伍是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同时,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政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对政法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坚持依法治警、科学用警,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全面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政治轮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要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建立健全政法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落实职业准入、执法资格和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与政法干警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提升政法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始终保持队伍的纯洁性,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