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治理地下水污染需执法权独立
连日来,“山东等地企业将污水用高压水井压至地下致水污染”的消息备受关注,可至今仍不见监管部门任何回音。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专家称全国90%的地下水遭受不同程度污染,60%污染严重。
雾霾天气引发的空气污染事件尚未终结,企业违法排污导致地下水严重污染又成焦点,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三十余年之后,粗放式发展模式所埋下的环境隐患,正在呈现报复性爆发趋势。
水是生命之源,但我国水质状况欠佳,水体污染情况非常严重,危害到公众健康安危,影响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污水肆虐横流、湖泊江河毁坏之景,已是司空见惯。至于地下水的污染情况,公众所知并不多,但亦有亲身体会。时下,许多城市已经封填井口,禁止开采地下水,除了担忧地陷外,污染亦是一项考虑。而从检测数据来看,全国范围内的地下水,大部分已失去直接饮用价值,急迫需要治理维护。
而在地下水污染事件曝光之后,地方政府却充耳不闻,以暧昧态度应对媒体曝光,甚至私下进京公关封口堵截报道,公然为违法排污企业背书,亦说明治理环境污染之艰难。时下地方环保部门权力有限,缺乏独立性,往往依附于地方政府,难有所作为。历次整治亦是雷声大雨点小,大批遭到关停并转的污染企业,往往在风头过后即死灰复燃。因此,要想彻底扭转环境治理乏力的困境,就要采取严刑峻罚,对违法排污企业处以天价处罚,要求其支付恢复生态的费用,弥补当地民众的损失。同时,赋予环保部门独立职权,不再受地方政府的管制。并硬性规定环评优先原则,所有项目没有拿到环评认可,一概不得开工,违者必遭重罚。(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