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频现的“悬赏游泳”噱头有深意
近日,浙江商人金增敏悬赏20万元,请温州瑞安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这场“微博发难”还没落幕,2月19日,温州苍南环保局长又被“邀请”下河,悬赏额升至30万元。(2月20日《现代金报》)
重金悬赏,请局长下河游泳,一时间屡被效仿。而“受邀”的,岂止是温州这两位局长。东莞网友肖功俊“如法炮制”,在微博上出价10万元,请东莞环保局局长游泳。网民争相喊价、盛情邀请,局长们怎样接招,自然也被舆论聚焦。
民众开出不菲“出场费”,请局长下河,叫板意味很明显。重金悬赏的方式,本就颇具噱头,会招致眼球效应。在公众围观下,受邀官员实则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回避空间有限,只能被动回应。
但无论应邀与否,当事官员都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游吧,不仅有损健康,还会落下“为钱舍命”的笑柄;不游,又会成舆论鞭挞的靶心,被嘲讽无力治污、不敢接招。在此情境下,“悬赏游泳”也达到了监督问责的效果,舆论的观望与责难,或能倒逼治污力度的强化。
毋庸置疑,官员敢下河游泳,未必就等于河流水质合格。但可以肯定的是,河流遭污染,游泳难免成奢侈,而百姓生活也会受影响。让局长以身测试水质,意义也就在于此:它不以“设梗”为目的,而是希望官员能俯下身去,倾听百姓的呼吁,都说“非躬耕不知劳作艰”,没有亲身体察,恐怕对污染之害,也不会有刻骨的认知。
归根结底,“悬赏游泳”式的叫板,与其说是“故意找麻烦”,不如归结为民生诉求的集结:河流污浊不堪,殃及百姓,治理者没理由转过身去、置之不顾,而应在感同身受中,体恤民生,正视难题。
这种诉求表达,看似是在兜售噱头,有几分取巧,其实是出于无奈。正因公众对污染充满焦虑,却又缺乏制度性的监督路径,所以只能借助于行为艺术等,来表达主张。试想一下,若环境治理很是严格,纳入社会监督,对污染零容忍,公众还会顶着“炒作”骂名和破财风险,只为请官员下河“锻炼身体”?
作为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环保局局长们被“点名邀请”,实质上并不冤枉。河流变为“臭水沟”,他们的失察或姑息,难辞其咎。即便某些河流的污染源是生活垃圾,责任部门的宣传乏力、监管缺位也应被追究。面对民众质疑,他们应将其转化为整治动力,填补治理缺角,而非责任推诿,或处于隐身状态。
“悬赏游泳”频现,噱头的外衣下,裹着殷切诉求:当雾霾污水,毁了“你站在窗口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的生活意境,成为公众生活的负累,环境治理的强化升级,已是迫在眉睫,没有缓冲余地。(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