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在城镇化中化解社会风险
政府投资应该主要用于县域经济发展所依托的中心城镇建设,高度重视城乡合作与社会融合,高度警惕结构变动引发的各类社会风险
我国城镇化战略包含一系列的政策反思和战略调整,既能为延缓生产过剩危机爆发而构建“第二资本池”,也能在巩固农村“劳动力蓄水池”的同时,分散和弱化城市内生风险,实事求是地呼应了城乡二元结构这一国情矛盾。
有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率比我国高,但多为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到城市形成贫民窟,社会危机烈度倍增,且容易诱发连锁反应。以此为鉴,反思当前中国城镇化进程,应该高度重视城镇化过程中深刻而重大的社会结构变化。
一方面,城市“新工人群体”崛起对城市治理、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构成前所未有的压力。2011年,我国城市农民工2.53亿,占农村非农就业总量的50.7%,加上0.4亿随迁家属约为2.9亿。如此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要变成市民,导致企业用工成本与劳资矛盾进一步凸显,也使打工者的城市生活成本陡然显化,打破了原有“城市低水平工资+农村土地无风险资产=小农基本生计”的社会平衡。
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发展,我国已拥有世界最大规模的超过3亿的“中产阶级群体”,约占总人口的23%,并将在2015年后达到5亿以上。这一群体对参与政府治理和维护自身利益有着强烈诉求,进而会对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结构带来影响。
面对两大社会群体的崛起,用“城镇化”替代“城市化”战略,既有利于把“新工人群体”集中在大城市的潜在利益冲突,分散到成千上万的县及以下城镇中,也有利于吸纳“中产阶级群体”崛起带来的投资需求,从而缓解社会结构快速演变中的结构性矛盾。这正是进入资源严重稀缺而资本相对过剩阶段后,探寻适合自身发展路径的理性选择。
因此,城镇化战略中,政府投资应该主要用于县域经济发展所依托的中心城镇建设,同时高度重视城乡合作与社会融合,高度警惕结构变动引发的各类社会风险。
应当看到,在我国3000多个县级单位和3万多个建制镇中,大部分基础设施长期投资和配套不足,特别是在传统农村地区。所以,县域经济与城镇化战略相结合,就是要继续运用“看得见的手”引导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更多投向约1万个县域中心城镇的建设,同时依靠优惠政策,吸引中小企业流向“进入门槛”较低的县内城镇,拉动非农就业与城乡一体化。
具体建议包括:一是通过增发国债和调整“三农”投资重点,集中投资县级城关镇及中心镇的基础建设和公共事业,缓解因城市地产扩张而导致的银行风险。二是从生态文明视角参考发展中国家城市化教训,防止土地资源过度开发,防止地产资本炒作推高城镇门槛。三是吸取改革初期发展经验,创新城镇化与中小企业相结合的发展机制,为农民返乡创业和中小企业降低进入门槛和经营成本。四是发展综合性乡村合作社,充分活跃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经济。五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生态化环保型低碳城镇建设,大力促进多功能现代农业与生态多样性的有机结合。(温铁军 兰永海作者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研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