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谈司法改革: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人民网记者就备受关注的司法体制改革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汤维建委员认为,建立一个良好的司法体制是司法改革最为重要的方面;刘红宇委员提出,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是司法改革的关键。
汤维建委员接受记者采访 李东风摄
汤维建:司法公正与司法公信力的体制保障
汤维建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体制改革依然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司法体制改革三个主要的层面:一是要建设一个良好的司法体制,这是前提;二是要建设一个合理的司法机制,这是保障;三是要培育一支过硬的司法队伍,这是基础。其中,建立一个良好的司法体制是最为重要的方面。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中,存在着两个主要的问题:一是容易导致司法的地方化,二是容易导致司法的行政化。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司法公正的提升,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因此,必须通过体制改革加以消除。
刘红宇委员在无党派委员讨论会上 李东风摄
刘红宇: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刘红宇指出,部分地方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基本流于形式,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程度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完整性,导致出现了一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现象。必须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刘红宇说,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在行使公权力时,都应不断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行为目的是否合法,行为权限是否合法,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行为的手段是否合法,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这其中不但需要领导干部加强法律修养,也需要学会和接受法律专业人员协助和建议,避免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现象。
刘红宇委员认为,司法改革应该注意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扩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加强法律服务深度。另一方面是转变观念,倡导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各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当逐步转变观念,搭建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倡导和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形式。再一点就是搭建统一平台,对为政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律师进行统一管理。建议由各地司法部门管理和选派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良好专业水平的律师,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优质高效地法律服务,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记者 李东风)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