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把行政收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政协委员围绕政府改革、限制公权力、城镇化建设等热点问题作大会发言。
□关键词·收费
把收费权力关进“笼子”
“全国有多少收费项目?收费总额是多少?收费主体是谁?收费用途是什么?没人能够说清楚。乱收费没有根本改观的根源在于有授权、无监督。”
“目前,全国有多少收费项目?收费总额是多少?收费主体是谁?收费用途是什么?”在会场发言时,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自问自答“没人能够说清楚”。周汉民认为,国家一直在整顿乱收费,但乱收费现象并未根本改观,根源在于有授权、无监督。必须把收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周汉民认为,就短期而言,迫切需要对乱收费严格限制:在当前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暂停一切收费项目授权,当前要重点清理大范围、大数额收费项目,确保收费总量大幅减少;把行政收费总量占比纳入常规统计公布的信息范围,在收费授权时同时规定收费必须履行的责任,对不愿公开收费目的、用途的申请不予授权;所有收费项目的主体不得变更、转移,严禁收费权限外包;对收费超范围、超规定,使用中存在私分挪用的部门,设定一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增加收费的规定,以此作为对行政行为不诚信的惩戒;所有收费授权,必须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对超时收费的必须实行追诉追究制度。
而就中长期而言,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收费法规制度体系,《行政收费法》亟待出台,同时要建立收费许可授权的多元评价体系和收费使用评价制度。
□关键词·改革
政府需主动向社会放权
“能不能抓住当前政府换届的改革时间窗口,以政府改革为切入点实现全面改革的突破,全社会有着很大的期待。”
“能不能抓住当前政府换届的改革时间窗口,以政府改革为切入点实现全面改革的突破,全社会有着很大的期待。”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委员提出应以政府改革带动全面改革的突破。
迟福林提出要进行以政府向社会放权为重点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他认为,从现实看,社会管理实质是政府管理的创新。这就需要政府主动向社会放权,以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基于此,迟福林提出四点意见:在公共服务领域向社会公益组织放权,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官办社会组织、传统事业机构的“去行政化”改革,由此走出一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建立利益协商对话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沟通,并使之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公共产品。构建社会和谐稳定长效机制,重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建议尽快制定并出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国家规划和具体行动计划。
迟福林提出,这些年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关键原因在于受权力结构不合理的掣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优化权力结构上。
□关键词·城镇化
地市级以下应放开落户
“进一步扩大户籍制度改革范围,地市级以下全部放开,同时逐步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逐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梦。”
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凡委员称,中国的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应扩大户籍制度改革范围,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
刘凡介绍,目前全国已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改革了延续50多年的二元户籍制度。他建议进一步扩大户籍制度改革范围,地市级以下全部放开,同时逐步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劳动报酬、就业培训、子女教育、公共卫生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实现他们的“市民梦”。
同时,当前,由于农村耕地容纳劳动力的能力越来越小,我国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短期内城镇不可能全都容纳,必须统筹安排,分层分批地来推进。为此建议,一方面,在“十二五”期间,可将技能型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私营企业主、城市郊区因建设扩张被占地的农民等条件相对成熟的群体优先转为城镇居民。另一方面,要引导不同类型的农业人口向不同方向转移。可对部分有技术、有资金、有经验的青壮年农民进行农业职业化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投入到现代农业产业链中,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京华时报记者孙乾李秋萌本版图片新华社发)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