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委员两会话心声 共谋妇女事业发展
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题:女委员两会话心声 共谋妇女事业发展
中新社记者 刁海洋 卢彦蓉
两会期间适逢“三八”妇女节,女性代表、委员、记者以及工作人员成为关注焦点。她们中有优雅、亲善的人大发言人傅莹,有透过肢体表达美丽心灵的邰丽华,也有天安门广场上不输须眉的女记者们。她们的智慧与热情为两会增添了一抹亮色。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中国妇女在参政议政、健康保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中国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
据官方数字,十二届全国人大有妇女代表699名,占代表总数的23.4%,与十一届相比提高了2.07个百分点;而新一届全国政协有妇女委员399名,占17.8%,比例也高于上届。
但与此同时,中国必须看清,由于发展阶段、地区差异以及传统观念等原因,中国妇女在就业、生育、安全、社会保障等问题上还在遭遇不平等待遇,妇女事业的发展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妇联界别的六十余位“半边天”委员为提升妇女权益积极献言献策。她们希望,政府与社会能够更加重视妇女的生存与发展,呼吁反家庭暴力法尽快颁布,同时呼吁关注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身心健康。
全国政协委员曾蓉在联组会议上提出,在一些地区,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她说,“有调查显示,男性每挣100元钱,女性只能挣50到60元,这种差距与女性付出的劳动是不相称的。”
全国政协委员洪天慧对记者表示,农村妇女、留守妇女的负担很重。她们不仅要承担劳动,还要照料老人孩子,甚至还要面对一些风言风语,身心压力很大。她们的权益更应受到保护。
也有委员提出,与农村妇女发挥的作用相比,她们的政治参与度还有待提高。国家应该以立法的方式确保农村妇女参政,应该把“村委会中应有女性成员,人数占三分之一以上”等内容写入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洪天慧表示,进城务工妇女劳动强度大,工资较低,生活条件、环境、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保障还很不够。她说,“她们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如果不给她们提供健康的发展环境,那对她们是不公平的。”
她还表示,目前就业市场上性别歧视依然存在,许多优秀的女大学生被挡在各种机会之外。“今天的妇女应该增强维权意识,遭遇不公正对待不能忍气吞声,应该学会用法律等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洪天慧说。
全国政协委员孟晓驷指出,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中国公民权益保护领域亟待法律规范的突出问题。她说,“中国每年约10万个家庭因暴力解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说,“从法院办案角度来说,因家庭暴力而起的恶性案件依旧存在,特别在一些偏远地区。”据她介绍,在故意杀人案件中,因恋爱、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案件占10%左右。她在调研中发现,多名女犯人是因不堪忍受家暴而杀人。
她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去年成立了“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的调研课题组,立法工作也已经立项,下一步是要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尽快颁布,用法律手段遏制家暴。
“妇女节”前夕,全国政协委员、聋人舞蹈家邰丽华通过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中国女性不容易,我们自己要加油,也希望男士能够更加支持我们。我希望所有女性都能开心、美丽。”(完)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