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完善诉讼刑事行政法律制度 尊重保障人权
中新网3月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今日表示,五年来,人大常委会完善诉讼、刑事、行政法律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8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介绍,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按照这一宪法原则,我们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修改刑事诉讼法,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从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对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作了重要补充和完善。
同时,修改民事诉讼法,进一步保障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健全举证制度,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
吴邦国说,为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十届常委会修改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本届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使我国刑罚结构更趋合理。
吴邦国指出,行政强制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直接涉及公权力的行使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制定行政强制法和修改国家赔偿法过程中,坚持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既赋予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必要的权力,又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制约和监督,避免和防止权力滥用,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编辑:邓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