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强对侦查、审判等监督 尊重保障人权
3月10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网3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日强调,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10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曹建明指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曹建明称,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姚培硕】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