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称大部制改革将使社会组织迎来大发展
《瞭望》:社会组织将迎来大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社会组织逐渐发育。然而目前,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既存在培育发展不足,又存在规范管理不够的问题。比如,成立社会组织的门槛过高,社会组织未经登记开展活动较为普遍,一些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明显,现行管理制度不适应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需要。
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下放,需要一定数量且组织机构较为健全的社会组织去承接。可以预计,随着大部门制改革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步推进,未来社会组织将迎来更加健康发展的时期。
据了解,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此次大部门制改革特别提出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比如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以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
再如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需要健全的管理体制。专家指出,这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改革后,民政部门将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并对社会组织是否依照章程等开展活动进行监管;其他部门如公安、税收、金融等部门,需依照各专项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相关活动进行监管,形成对社会组织人员、活动、资金等的完整监管链条,提高监管效能。对社会组织从事违法活动的,严格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琳)